朗润园项目工程总承包
江苏
-泰州市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2128418860000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朗润园 已经由 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泰姜行审备[2023]30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市国瑞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为 泰州公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朗润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 东至姜堰区西野行路、南至荷叶路、西至二布厂东路、北至花园路
2.2工程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447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3918.1平方米,容积率为1.7,绿地率为35%,拟建住宅及其他物业,养老用房等配套设施。
2.3工期要求: 736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A3212841886000016002001 | 朗润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设计+施工+采购,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安装、机电、给排水、电气、智能化及智能小区安防、暖通、消防、装饰装修、路灯亮化、支护、人防、 室外配套、景观、绿化等各专项专业工程设计及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等 | 41771.0 |
2.5付款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执业资格;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施 工 资 质类别及等级 )及以上资质
(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 1)投标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
( 2)投标人中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总承包项目经理 : 应当具有 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 或设计负责人担 任;
( 4)施工项目负责人 : 系已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 注册 并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5)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 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 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6 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建筑、仓储除外)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协议书 、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 载明的竣工 验收 日期 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 协议书 、竣工验收证明三者中至少有一项证明材料能反映出建筑面积指标和相关内容,当三者中面积指标数值不一致时以数值小的为准;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未能真实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视为未提供。
( B)设计业绩要求: 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6 0 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建筑、仓储除外)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审图合格证;时间以 审图合格证签署日期 为准,建筑面积以 合同协议书 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真实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C)施工业绩要求: 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6 0 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建筑、仓储除外 ) 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协议书 、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 载明的竣工 验收 日期 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 协议书 、竣工验收证明三者中至少有一项证明材料能反映出建筑面积指标和相关内容,当三者中面积指标数值不一致时以数值小的为准;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未能真实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视为未提供。
有效期自 20 20 年 6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 A) 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6 0 0 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建筑、仓储除外)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协议书 、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 载明的竣工 验收 日期 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中至少有一项证明材料能反映出建筑面积指标和相关内容,当三者中面积指标数值不一致时以数值小的为准;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未能真实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视为未提供。
( B)设计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6 0 0 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建筑、仓储除外)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审图合格证的 扫描件 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时间以 审图合格证签署日期 为准,建筑面积以 合同协议书 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真实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C)施工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6 0 0 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建筑、仓储设计除外)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协议书 、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 载明的竣工 验收 日期 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 协议书 、竣工验收证明三者中至少有一项证明材料能反映出建筑面积指标和相关内容,当三者中面积指标数值不一致时以数值小的为准;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未能真实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视为未提供。
有效期自 2020 年 6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业绩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5 条规定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 3.3(6)、3.3(7)、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9月22日00时00分至2023年09月27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4.3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09时0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 否 ;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一般应当采用两阶段评标。
第一阶段: 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 (实行资格后审的) 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 审及资格审查 (实行资格后审的) 合格 (得分 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 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 5 名 ( 不少于 5名 ) ,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5 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资格评审 (实行资格后审的)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单位无须 提 供 ) | ||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 经理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 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的其他要求 | ||
设计文件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 | 合格分: 25×60%=15 分 (不少于 60%) | |
2.2.1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 设计文件合格且排名前 5 名 | |
2.2.2 |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R 带入 □不带入 | |
…… | …… | ||
第二阶段: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7.6签字盖章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 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 2.2.1.5 条所列情形 | |||||
…… | …… | |||||
详细评审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
1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10 分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 | 63 分 | ||||
3 | 项目管理机构 | 2 分 | ||||
4 | 工程业绩 | 0 分 | ||||
综合评估法 二 :适用于方案设计完成之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初步设计文件: 25 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0 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 63 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 2 分 工程业绩: 0 分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1 | 1.1初步设计文件(25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 1.设计说明书( 4 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及系统组成。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满足 招标人功能需求并科学、合理。 4.说明本项目设计的重点、难点及对原方案的优化措施。 5.项目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 要求。 得分按优( 3-4分)、良(2-3分)、中(1-2分)、差(0-1分) | |
2.总平面设计( 4 分) |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新颖、合理。 2.总平面设计能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 3.合理优化交通流线和开口要求,分析人车分流管理及保证小区安全的措施。 4.在招标人提供的方案的基础上合理优化、调整,措施可行、得当。 5.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节能、 节地、节水、节材等。 得分按优( 3-4分)、良(2-3分)、中(1-2分)、差(0-1分) | |||
3.建筑设计( 4 分) |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各功能分区明确,优化建筑平面布局,建筑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功能与形式统一,建筑平面设计与立面设计相吻合,用材选择经济实用,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 4.在招标人提供的方案的基础上合理优化、调整,措施可行、得当。 5.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能满足招标人功能需 求。 得分按优( 3-4分)、良(2-3分)、中(1-2分)、差(0-1分) | |||
4.结构设计( 3 分) |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对结构主体、基础、地下室等的安全性、 经济性提出合理可行的技术措施和比选说明。 4.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及规范标准要求。 得分按优( 2.25-3 分)、良( 1.5-2.25 分)、中( 0.75-1.5 分)、差( 0-0.75 分) | |||
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总分 4 分) | 主要为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节能、环保,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各专业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 划要求。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满足招标人 功能需求。 得分按优( 3-4分)、良(2-3分)、中(1-2分)、差(0-1分) | |||
6.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 得分按优( 1.5-2分)、良(1-1.5分)、中(0.5-1分)、差(0-0.5分) | |||
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分) | 1.各专业明确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合理选择采用可再生能源利用措施。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 得分按优( 1.5-2 分)、良( 1-1.5 分)、中( 0.5-1 分)、差( 0-0.5 分) | |||
8 . 经济分析( 1分) |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能全面分析、有效 降低成本。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得分按优( 0.75-1 分)、良( 0.5-0.75 分)、中( 0.25-0.5 分)、差( 0-0.25 分) | |||
9 . 设计深度( 1分) | 1.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 0~1分之间酌情打分。 得分按优( 0.75-1分)、良(0.5-0.75分)、中(0.25-0.5分)、差(0-0.25分) | |||
注: 1. 设计文件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 设计文件最终得分为“注 1 ”各项分值总和。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 63 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61 分) | 1.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 准价的得满分,每高 1%的扣/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R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 K 值 ( K 值开标时由招标人在 3%、3.5%、4%、4.5%中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 分;每高于 评标基准价 1%扣 0.6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R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 |
投标报价合理性( 2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初步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0 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 设计管理方案( 1分) | 对设计进度、设计质量、设计重点难点的控制措施,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 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 .施工的重点难点( 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6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7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
8 .建筑信息模型( 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 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
注: 1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 100页,每超过1页扣0.5分。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 ||||
4 | 项目管理机构( 2分) | 1 .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0.1 分; 2.项目专业负责人组成人员: ( 1)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且同时具有高级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包含建筑学、建筑设计、工业与民用建筑物设计等建筑类专业)及以上职称的 得 0.2分,缺一个均不得分; ( 2)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同时具有高级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包含建筑学、建筑设计、工业与民用建筑物设计等建筑类专业)及以上职称的得 0.2分,缺一个均不得分 ; ( 3)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 职称的得 0. 2 分,缺一个均不得分; ( 4) 暖通空调专业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 职称的得 0. 2 分;缺一个均不得分; ( 5)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 职称的得 0.3分,缺一个均不得分; ( 6)总图专业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同时具有高级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包含建筑学、建筑设计、工业与民用建筑物设计等建筑类专业)及以上职称的 得 0.3分,缺一个均不得分; ( 7)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 师或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 [2018]67号文发布之前取得的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 职称的得 0. 5 分,缺一个均不得分; 注: 1.上述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作为评标计分的依据。 2.项目管理机构专业负责人必须提供投标人为其交纳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023 年 3 月 -2023年 5 月 ) ,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分。 | ||
5 | 工程业绩( 0 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0 分) | / |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0 分) | / | |||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泰州市国瑞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泰州公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长江西路10号 | 地址: | 泰州姜堰区天目山街道姜堰大道168号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gx8262442@126.com | |
联系人: | 丁先生 | 联系人: | 仲女士 |
电话: | 0523-88240801 | 电话: | 13952676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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