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民政局本级咸丰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建设备案中标结果公告
湖北
-恩施州
咸丰县民政局本级咸丰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建设(附属工程)备案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25 15:49 | 发布单位:需解锁 | 项目监管地:咸丰县 | 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ESXF-202308QT-0010010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2826-2023-04430
三、项目名称
咸丰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建设(附属工程)备案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新铺镇远大社区1号C栋1层
中标(成交)金额: 83.44449 (万元)
工程类 |
名称:咸丰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项目(附属工程) 施工范围:新建消防水池及泵房一座,水池容量 288m3,值班室一 栋及室外附属工程,主要内容包括结构、装饰、通用安装,室外沥青混凝 土地面、排水沟、围墙等工程。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陈彦伍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192004512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贤梅,章鹏,王波,黎国华,向华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 2023-09-19
2、评审地点: 咸丰县中心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并优惠收取,根据代理服务协议,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收费金额: 0.7355 (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并优惠收取,根据代理服务协议,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收费金额:0.7355(万元)
3.质疑:相关投标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咸丰县民政局本级
地址: 咸丰县高乐山镇红旗路 20 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37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 需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