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溪口镇枫林村富民林道建设工程的发包公告
浙江
-衢州市
发包编号:HZSJS2023-005
1、发包条件:
溪口镇枫林村富民林道建设工程(龙游林业共同富裕试点县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发包人为龙游县溪口镇枫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为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定承包队伍,经龙游县溪口镇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决定将该工程的施工采用公开摇号方式进行发包。
2、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龙游县溪口镇枫林村
⑵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⑶工程内容:主要实施内容为碎石垫层、道路浇筑、排水沟砌筑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⑷工程预算:2049612元(暂列金50000元)下浮区间值:10%-15%(含10%、15%)
⑸计划工期:60日历天。
⑹本项目适用龙住建发【2022】76号关于印发《龙游县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3、承包人资格要求:
3.1龙游县范围内的独立法人企业,按《龙游县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信用等级以发包会议前一天最新公布的评价结果为准)评级为一类企业(市政分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企业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发包截止日无被记入不良行为且在公示期的。不良行为是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发包截止时间有被浙江省及所属设区市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管部门、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在公示(以网络可查证的文件为准)的在招投标或建设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被追究刑事责任、被行政处罚或被明确为“不良行为”且被限制招投标的不良行为或被上述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有期限的按期限,无期限的按发文之日起6个月计);
3.4承包意向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谢绝参与承包申请;
3.5承包意向单位人员社保不少于50人,社保清单要求发包截止时间前一个月(2023年8月份)。
4. 本工程实行小额工程全流程不见面发包
4.1凡有意参加承包者,应当在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企业注册,并前往龙游县网站通知公告中 《关于CA数字证书办理的通知》中的办理流程办理CA锁,然后方可登录该系统参与发包文件等业务操作,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的业务操作行为一律无效。发包人发布的澄清、修改、补遗书(若有)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预算及调整系数等资料同时发布在上述网站,请各承包意向人关注并及时获取,发包人也不再要求
承包意向人以书面形式回函确认已获取该信息。衢州地区所办理联通CA和天谷CA在龙游县可直接使用,不需重复办理。
4.2完成企业注册后,请及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参与的项目段并发包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
4.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龙游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不再单独设立网上报名操作,承包意向人发包文件并上传承包意向文件、确认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确认参与项目的承包申请。
4.4龙游县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请各承包意向人自行前往龙游县门户网站(网站查阅。
5、承包保证金
5.1 承包意向人在龙游县网《龙游县小额工程招投标诚信企业名录》内的企业,并已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的免交承包意向保证金。
5.2未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的企业,持《诚信承诺书》2份到交易科(309室)办理。
6、承包意向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发包会议时间:2023年9月28日 8:30时。
7、本工程适用《龙游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实施办法》龙监管办( 2023 )5号文件。
8、承包意向人通过龙游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承包意向文件为评审依据。发包会议当日,所有承包意向人不必抵达发包现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登录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发包会议。承包意向人如来发包会议现场参加发包会议的,发包方和交易中心不提供上网终端设备和不保证网络通畅。
9、联系方式:
发包人:龙游县溪口镇枫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龙游县溪口镇枫林村
联系人:韩先生
电 话:579517
代理机构:
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太平西路488号
联系人:
电话: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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