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临淮镇永福路、小康路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
-滁州市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受 凤阳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 的委托,现对 凤阳县临淮镇永福路、小康路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 人 参加投标。
一、招标条件
1 、 项目 名称: 凤阳县临淮镇永福路、小康路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2、 预算金额: 30万元/年(公共能耗费据实结算)
3、 最高限价: 30万元/年(公共能耗费据实结算)
4 、招标人: 凤阳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
5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 概况: 凤阳县 临淮镇永福路小区56137 平方米、临淮关镇小康路小区1 6800 平方米物业管理服务项 目 。
2、 服务期限 : 三 年,合同一 年一签
3、招标范围:小区 内 的 秩序、 安全、保洁、 绿化、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及其他与物业服务相关的工作 。
4、标段划分:一个标 段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誉要求: 投标人 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 投标人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 投标人 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 投标人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 投标人 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 投标人 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 投标人 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 不 接受 投标人 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 。
四 、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 9 月 21 日17 时至2023年 10 月 09 日 14 时 3 0分。
2.招标文件价格:0元/份(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等领取方式:投标人从滁州市 凤阳县 人民政府通知公告栏自行。
四、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1.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 10 月 09 日 14 时 30 分。
2.开标地点:滁州市凤阳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会议室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凤阳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1684848534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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