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豫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两院一中心一期项目临时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
-郑州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项目 郑州航空港区豫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两院一中心”一期项目临时设施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 。 招标人为 郑州航空港区豫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 , 投资比例 100% ,资金已落实到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南省机电设备 国际 招标有限公司 ,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郑州航空港区豫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两院一中心”一期项目临时设施工程;
2.2 招标编号: 0635-2308N1344
2.3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爱莲东路以北、轩鹤北街以东 ,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66582 ㎡(合 99.87 亩),总建筑面积 123525 ㎡,本次为一期工程,用地面积 46579 ㎡(合 69.87 亩),建筑面积 81000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51000 ㎡,地下建筑面积 30000 ㎡;
2.4 建设地点: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爱莲东路以北、轩鹤北街以东 ;
2.5 项目预算 : 1497859.02 元 ;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临水、临路、临电、临时设施等招标人规定的其他内容 ;
2.7 质量要求: 合格,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
2.8 计划 工期: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
2.9 标段划分:分为一个标段 ;
2. 10 其他说明: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的相关规定,将此次招标时间设定为不少于1 0 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企业202 1 年0 6 月以来为其连续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与投标企业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 3 业绩要求: 企业 自 201 9 年01月01日 以来完成过100万以上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日期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 20 年度或202 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注册执业印章(新成立单位据实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 5 信誉要求:
3. 5 .1 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网页查询时间应为发布招标公告日期之后) ;
3. 5 .2 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函) ;
3.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需承诺2019 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 3 年 09 月 28 日09时00分至202 3 年 10 月 10 日17时3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中心”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3 年 10 月 13 日08时4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
5.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18082/BidOpeningHall。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5.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河南省电子》、《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郑州航空港区豫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与生物科技二街交叉口东北角郑州临时生物医药园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黄河南路商都路财信大厦15楼1507室
邮编:450000
联系人: 郑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2023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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