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湖东侧2号地块土方清运工程采购公告
安徽
-马鞍山市
受安徽江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秀山湖东侧 2 号地块土方清运工程》组织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企业项目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编号: MASJY-XM-G-2023-0528
二、项目名称: 秀山湖东侧 2 号地块土方清运工程
三、发包方式: 公开比选
四、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江东控股集团项目立项审批表
五、发包人: 安徽江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六、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七、建设地点: 马鞍山市秀山湖东侧
八、建设规模: 秀山湖东侧 2 号地块土方清运工程土方总开挖量为 155979.65m3 ,土方回填量 24549.2m3 ,土方外运量 131430.45m3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测绘报告及工程量清单。
九、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十、质量要求: 合格
十一、采购范围: 测量报告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二、控制价(人民币):
本项目经发包人确认的控制价为 3949017.95 元(其中:暂列金额: 100000 元)
十三、下浮比例及成交价(人民币):
1. 下浮比例: 40%
2. 本项目成交价为: 2409410.77 元
计算方式【 ( 控制价 - 暂列金额)× 60%+ 暂列金额】(注:此处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十四、供应商单位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具有法人资格。
2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已在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办理网上用户登记,并从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4. 信誉要求:
( 1 )供应商单位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 ( 含 ) 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 2 )供应商单位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 ( 含 ) 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5. 供应商单位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 2016 〕 35 号)为准) :
( 1 )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 5 分的。
( 2 )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5 分到 9 分 ( 含 9 分 ) 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3 个月。
( 3 )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0 分到 19 分 ( 含 19 分 ) 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6 个月。
( 4 )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20 分到 29 分 ( 含 29 分 ) 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12 个月。
( 5 )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 30 分以上 ( 含 30 分 ) 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24 个月。
6. 供应商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 1 )供应商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 2 )供应商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 3 )供应商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 4 ) 供应商单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注:以上( 1 ) - ( 4 )项仅以比选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中“信用信息报告”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五、资料 :
1. 参加比选的单位可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相关资料。
2. 资料截止时间为:即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9 日 17:30 (北京时间)。
3. 获取资料及文件编制费用:
在线支付费用: 200 元 / 份(售后不退)
收款及发票开具单位: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如需开票,应当在开标后 5 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名称、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付款凭证截图等信息发送至邮箱 、咨询电话: )
注: 1. 在线支付仅支持银行转账和支付宝汇款;
2. 获取资料及缴费必须在资料截止时间前;
3. 转账手续费(如有)由第三方平台收取,相关票据开具方式详见支付页面说明,咨询电话: 。
4. 由于供应商在线支付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获取资料及文件编制费用而引起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负。
5. 参加比选的单位应仔细审阅比选公告要求,若出现不具备供应商单位资格要求,但参加比选的,可能会对供应商单位的信用产生不利影响。
十六、比选时间和地点:
1. 比选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10 月 10 日 15:00 (北京时间)
2. 比选地点:马鞍山市雨山东路 1477 号(宝龙华庭) 1 栋 410 (华泰证券旁,湖东中路与雨山东路交叉口南约 150 米)。
3. 供应商解密时间:自比选时间起 30 分钟内。
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十七、成交人确定办法:
本项目不组织评审,若完成解密并递交响应文件的单位不足 2 家,取消本次比选;若完成解密并递交响应文件的单位大于等于 2 家,由发包人代表或江东控股集采中心代表根据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成功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中随机产生。确定成交人的方法如下:
1. 比选时,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发包人代表或江东控股集采中心代表根据系统公布的唱标顺序进行摇号,一个供应商单位对应一个号码。(进入唱标环节供应商单位须成功完成解密)
2. 由发包人代表或江东控股集采中心代表按以下步骤公开随机抽取号码,抽取的号码对应的供应商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①若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家数大于或等于 100 家,则按个位、十位、百位数的顺序抽取。【例如:总家数为 168 家,先抽取 0~9 作为个位数,再抽取 0~9 作为十位数,最后抽取 0~1 作为百位数。】最后将以上抽取的百位、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供应商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百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供应商,则重新抽取百位数,但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十位数、个位数采用原来抽取的相应数值。
②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小于 100 家且大于或等于 10 家,则按个位、十位数的顺序抽取。【例如:总家数为 52 家,先抽取 0~9 作为个位数,再抽取 0~5 作为十位数;总家数为 96 家,先抽取 0~9 作为个位数,再抽取 0~9 作为十位数。】最后将依次抽取的十位数、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供应商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供应商,则重新抽取十位数,但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个位数采用原来抽取的数值。
③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小于 10 家,则直接抽取 1~9 号球,抽取的号码对应的供应商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3. 按以上程序确定的供应商,如不符合本项目公告中资格要求或其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则按照规定的编号进行顺延;若顺延至最后一个号码仍无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则继续从系统公布的序号 1 号进行顺延;全部顺延完毕,均无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则本项目将重新组织采购。
4. 江东控股集采中心向成交人告知比选结果,并在江东控股集团网站 和兴马公司网站 发布本项目的成交公告。
十八、合同文本:
十九、分包: √不允许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 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且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十、履约担保: 本项目交纳履约保证金:√是; £ 否
1. 履约担保
( 1 )形式:
☑ 银行转账 ☑ 银行电汇
☑ 银行保函 ☑ 担保机构担保
☑ 保证保险
( 2 )比例 / 金额:成交合同金额的 2 %。
( 3 )提交时限:项目交易记录表发出后,成交人须在签订合同前提供符合以上形式之一的履约担保,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2. 按规定属约谈的工程,成交后须进行约谈。参加约谈的人员须是成交单位副总经理以上(含副总经理)领导及成交项目经理。
3. 履约担保的退还:如为汇款方式提交的,按住建部门(或发包人)有关规定退还;如为其他形式提交的,履约担保有效期到期后履约担保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自动消灭。
二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
1. 成交人在领取项目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单位交纳招标代理费。
2. 收费标准:
(1)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按下表规定计算后乘以 50% 向成交人收取。
(2) 采购代理服务费计算示例
成交价 | 费率 |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成交金额 350 万元,计算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 万元 *1%=1 万元; ( 350-100 ) *0.7%=1.75 万元; 合计 1+1.75=2.75 万元 应收代理服务费 =2.75 万元 *50%=1.375 万元 |
100 万元以下 | 1.0% | |
100 万元 -400 万元 | 0.7% |
3.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三日内,成交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核对代理服务费,并将代理服务费汇至指定账户,成交人不按要求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放弃成交。
4.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汇款形式支付。
5. 成交供应商须在以下账户中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账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934006010035928906
注:( 1 )采购代理服务费须从成交供应商单位账户汇出,汇款时备注项目名称。
( 2 )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 2000 元的,按 2000 元收取。代理服务费按元计算,计算结果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成交人不能按要求缴纳费用的,视为放弃比选结果。
二十二、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①获取比选文件:( 1 )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使用 CA 数字证书并选择交易乙方登录,成功缴费(如有)后从电子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及采购文件获取详见《电子交易系统 - 电子交易系统 - 投标人操作手册》。
( 2 )系统登录、文件获取、报价回执单编制、响应文件提交、在线操作等要求详见《电子交易系统 - 投标人操作手册》。地址: .html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
( 3 )本项目采取远程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须派代表前往评审现场。
特别提示②: 1. 成交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发包人有权取消本项目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并向市公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 1 )成交后,因自身原因拒绝与发包人签订项目合同的;
( 2 )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 3 )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
( 4 )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2. 参与的供应商单位,对本项目的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时间截止 2 日前向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接受本项目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一旦成交,发包人不接受成交人针对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提出的任何异议。
3. 供应商从电子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视为已参与并了相关资料。供应商单位可以放弃本项目比选,在比选当天采购时间截止前,在比选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或扫描电子件)放弃材料,否则视同已该供应商单位接受本次比选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若成交后放弃成交或者拒绝与供应商人签订合同,或供应商单位不具备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资质及安全生产能力,发包人将报市公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4. 本项目供应商只需报总价(无需清单报价)作为成交价即合同价。一旦成交,合同价按成交价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量,结算时,按控制价清单项各项同比下浮(暂列金额、暂估价及不可竞争项目的金额除外)作为合同实施的依据。
5. 本项目涉及到的冲洗设备以及相应的水源、电源,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应在响应报价中考虑,甲方不提供冲洗设备以及相应的水源、电源,也不再另行支付以上费用。
6. 根据市城管办《关于实行建筑施工渣土(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化管理的通知》(马城管办【 2019 】 14 号)文件规定,负责本项目建筑施工渣土(建筑垃圾)外运的企业必须具有城管部门核发的从事建筑施工渣土(建筑垃圾)运输经营核准资质。
7. 施工单位在响应时应踏勘现场,充分了解工程位置现状及地质等情况,对工程场地周围的环境、场地现状、可能发生的困难与风险已充分考虑,在响应报价时需考虑上述因素。
8. 因施工现场地下可能存在不明的管线,施工单位自行踏勘现场,谨慎参与报价。后期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建(构)筑物、道路、桥函、地下管线、电缆(线)、园林绿化及其它公共公用设施的损坏,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现场如有与招标人无关的其它的建(构)筑物,菜地,树木等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铲(拆)除后交于招标人,遇到的矛盾和纠纷,协调赔偿等问题、施工措施(便道、排水、防护等)、施工方案等相关问题及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协调解决。
9. 施工单位负责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所遇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外部事宜。
10. 本项目成交价是为完成本工程招标图纸(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内容的所有费用,最终经审计部门认可的审计主体审核后的审核价款不得超过依法必须招标限额。实际清表深度根据甲方要求及现场实际施工情况确定,最终结算金额以审计为准。
二十三 . 采购要求及确定成交人规则
采购人代表或代理机构对各家总报价进行复核,发现总报价高于成交价的 ( 计算公式为 : 总报价>成交价 ) ,不参与成交人的确定。
报价合理性判断:根据本项目特点,供应商的总报价低于成交价(本项目成交价 = 【 ( 控制价 - 暂列金额)× 60%+ 暂列金额】(注:此处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降低工程造价的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计算依据及相关证明资料【降低工程造价是指:供应商的总报价与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之间差额的部分,供应商针对该部分进行计算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未作出有效澄清或说明的,不参与成交人的确定;或降低工程造价的计算依据或澄清或者说明或证明材料不充分,不予认可的,不参与成交人的确定。采购人代表或代理机构
注 : 以下情形作为有效澄清或说明或降低工程造价的计算依据的,不予认可 :
1. 机械、材料自有或闲置;
2. 自有弃土场土源或与临近项目签订的土方倒运协议;
3. 人员闲置;
4. 亏本让利;
5. 企业市场拓展或品牌宣传;
6. 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的;
7. 类似项目业绩;
8. 其它不得作为降低报价依据的情形。
二十四、联系方式:
发包人:安徽江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霍里镇金溪路 456 号
邮 编: 243000
联系人 : 王成诚
电 话:
招标代理(发布)机构:
地 址:马鞍山市花山区金溪路 456 号汇金国际金融中心
邮 编: 243000
联系人:张工、赵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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