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营口市分行电子耗材及备品备件入围采购项目
辽宁
-营口市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营口市分行电子耗材及备品备件入围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l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YK-2023012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营口市分行电子耗材及备品备件入围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国人民银行营口市分行拟征集三家供应商,以满足行内各部门办公电子耗材使用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协议供货期为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8日 至 2023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ln\)
方式:在线(投标人通过邮箱发送报名资料后,经代理公司确认,缴费成功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采购文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82-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名
供应商报名将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ln\),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LNHYYK-2023012+供应商名称”,邮箱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与代理机构电话联系确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营口市分行
地址:营口市渤海大街东3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182-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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