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康市芝英镇人民政府2023年永康市芝英镇绿色农田科技推广建设项目项目的更正公告
浙江
-金华市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ZYCG-临[2023]2157号-00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永康市芝英镇人民政府2023年永康市芝英镇绿色农田科技推广建设项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前附表中第17条 | 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特别说明: 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CA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CA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3.未在规定时间内(2023年10月24日9时00分前)按时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特别说明: 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CA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CA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3.未在规定时间内(2023年10月25日9时00分前)按时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 2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24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 2023年10月25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
| 3 | 第四章采购内容要求中第二点项目采购清单及参数需求第2条硬件设备采购清单第9个链路费 | 含2年流量费用 | 含3年流量费用 |
| 4 | 第四章采购内容要求中第六点售后服务第1条 | 自项目正式验收合格后提供不少于三年的免费保修期。 | 自项目正式验收合格后提供三年 的免费保修期。 |
| 5 | 第四章采购内容要求中第十一点 | 质量保证期:服务质量保证期为服务所有成果(含纸质版与电子资料)向采购人移交,并通过验收后24个月。即使是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中标人仍应对服务成果提供终身免费技术支持与咨询。 | 质量保证期:服务质量保证期为服务所有成果(含纸质版与电子资料)向采购人移交,并通过验收后36个月。即使是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中标人仍应对服务成果提供终身免费技术支持与咨询。 |
更正日期: 2023年10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永康市芝英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芝英镇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人(询问): 杨卓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3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 徐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花园大道585号208室。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文书的,请务必在寄出后第一时间电话拨通并告知快递单号,否则因快递原因造成延误、丢失的,概不负责。
联系人 : 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修正质保期
121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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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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