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市职业教育中心功能部室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咸阳市
项目概况
彬州市职业教育中心功能部室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大明宫万达广场3号甲写6楼602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24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2023-0905
项目名称:彬州市职业教育中心功能部室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46,965.7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彬州市职业教育中心功能部室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146,965.79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146,965.79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平板显示设备 | 电子阅览室及书法教室平板阅读本、书法教学仪等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46,965.79 | 1,146,965.79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彬州市职业教育中心功能部室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彬州市职业教育中心功能部室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具有健全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2)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5)供应商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11日 至 2023年10月1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 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大明宫万达广场3号甲写6楼602室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4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大明宫万达广场3号甲写6楼60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0月24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大明宫万达广场3号甲写6楼6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项目支持线下获取采购文件:文件获取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前往 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大明宫万达广场 3号甲写6楼602室 进行现场获取。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陕西省彬州市职业教育中心
地址: 彬州市泾河新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西安大明宫万达广场1幢3单元6层3060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汪伟伟
电话: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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