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项目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一设计
江苏
-泰州市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2128418860000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项目 已经由 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泰姜行审备[2023]39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溱湖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为 泰州公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一(原华侨城综合楼、宿舍楼、食堂等装修改造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_姜堰区 溱潼镇湖南村
2.2工程规模: 改造提升综合楼、教室、研学工坊、营地课程空间、训练馆、二十四节气馆、宿舍及培训中心、餐厅等,建筑面积20995㎡;户外教学空间、集散广场等面积12000㎡;农作物采摘区面积16000 ㎡;体验训练场面积10700㎡。同时,改造提升基地给排水、道路、指示系统等公用配套设施,购置教学设备、道具等。项目不改变房屋原主体结构。
2.3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A3212841886000023002001 | 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一(原华侨城综合楼、宿舍楼、食堂等装修改造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 | 改造提升综合楼、宿舍楼、食堂等及相关配套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直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相关配套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 120.0 |
2.5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支付合同价的 10%;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付至合同价的40%;提供施工图审查合同后提供图纸及相关资料(含电子文本)付至合同价的70%,配合施工,施工结束后付清余款。(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执业资格;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 1) 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 及以上资质;
(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一 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 资格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
3.5 ?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其他主要人员 缴纳的养老保险( 时间要求: 2023 年 5 月 - 2023 年 7 月 , 其他要求: 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证明 。
3. 6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否
( 1)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 项目 ;
类似 项目 指: 投标人 承担过装修改造工程项目设计的业绩 ;
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 为准。
(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 项目 ;
类似项目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时间以 / 为准。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 项目 指: 投标人拟派 项目负责人 以项目负责人身份 承担过类似 项目。
注: 投标人拟派 项目负责人 以项目负责人身份 承担过的类似 项目 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 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项目,不予认可。
3. 7 信誉要求: 投标截止时,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的曝光台 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 曝光 仅限 以下 行为: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 ;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 曝光 已被取消或 曝光 期已满的除外。
3. 8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 3. 7 、 3. 8 项 评审方式为承诺制, 如查实投标人 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 ,按弄虚作假处理。
3. 9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18时00分至2023年10月18日18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4.3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1日09时0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 否 ;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 7.4要求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如有)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5.1项规定,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 如有 ) | 具备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如有)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如有)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主要人员 ( 如有)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如有)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 种情形 | |||
…… | …… | |||
2.1.3 |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如有)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 10 分 设计方案部分: 40 分 投标报价: 50 分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 : 分(如有)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 投标报价的 算术平均值 为 评标基准价 。 说明: 1. 投标报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报价 ; 2 .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特殊情形下, 评标基准价 调整方式: t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 评标基准价 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 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 =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 ( 1) | 资信业绩评分 标准 ( 10分 ) | 信誉 | …… | |
类似项目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 ( 5分 ) |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 类似项目业绩 :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 装修改造工程项目设计的业绩 ; 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 得 1 分, 本项 最高得 5 分; 有效期 自 20 2 0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发布日止,时间以合同 协议书 签订时间为准 。 注 1、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 5 ; 2、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 |||
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 业 绩 ( 5分 ) | 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 1、 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得 0.5分 , 具有工程类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的 得 0.3 分。 ( 满分 0.8分 ) 2 、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得 0.5分 , 具有工程类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的得 0.3 分。 ( 满分 0.8分 ) 3 、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得 0.5分 , 具有工程类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 0.3 分。 ( 满分 0.8分 ) 4 、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 得 0.5分 , 具有工程类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的 得 0.3 分 。 ( 满分 0.8分 ) 5 、 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得 0.5分 , 具有工程类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0.3 分。 ( 满分 0.8分 ) 6 、 装饰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得 0.5分 ,具有 工程类高 级 工程师及 以上职称 的 得 0.5 分。 ( 满分 1分) …… | |||
…… | …… | |||
2.2.4 ( 2) | 设计方案评分 标准 ( 40分 ) | 总体设计说明( 2分) | 投标人对本工程情况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根据项目实践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设计经济,适用,安全,美观;体现精细化和创新性,配置合理,融入节能环保理念。 优: 1.5 分(含)-2分(含); 良:1分(含)-1.5分(不含); 一般:0.5 分(含)-1分(不含); 差:0 分(含)-0.5 分(不含)。 | |
设计的特点分析、关键技术问题的认知及其对策措施、指出本项目设计的重点与难点以及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6 分) | ( 1)投标人对本项目设计特点的分析 优: 1.5 分(含)-2 分(含); 良:1 分(含)-1.5 分(不含); 一般:0.5 分(含)-1 分(不含); 差:0 分(含)-0.5 分(不含)。 ( 2)投标人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知及其对策措施 优: 1.5 分(含)-2 分(含); 良:1 分(含)-1.5 分(不含); 一般:0.5 分(含)-1 分(不含); 差:0 分(含)-0.5 分(不含)。 ( 3)指出本项目设计的重点与难点内容,针对重点和难点内容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优: 1.5 分(含)-2 分(含); 良:1 分(含)-1.5 分(不含); 一般:0.5 分(含)-1 分(不含); 差:0 分(含)-0.5 分(不含)。 | |||
功能布置( 4分) | 功能布局是否合理,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是否符合正常使用需要,交通流线组织清晰,顺畅,互不干扰,是否满足研学基地的功能,综合考虑集体宿舍,亲子宿舍的需求。 优 : 3分(含)-4分(含); 良:2分(含)-3 分(不含); 一般: 1分(含)-2 分(不含); 差:0 分(含)-1分(不含); | |||
整体设计方案( 4分) | 整体方案是否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可实施性,是否按要求提供主要区域效果图,提供不全、空间不符合或仅提供参考图本项打分按 “无”处理。 优: 3 分(含)-4分(含); 良:2 分(含)-3 分(不含); 一般: 1 分(含)-2 分(不含); 差:0 分(含)-1分(不含); | |||
水电、暖通方案( 8 分) | ( 1)电气设计改造方案合理可行 优: 1.5 分(含)-2分(含); 良:1分(含)-1.5 分(不含); 一般:0.5 分(含)-1分(不含); 差:0 分(含)-1分(不含); ( 2)给排水设计改造方案合理可行,考虑集中供热水、洗衣房、洗澡区等生活区域的需求。(此项未综合考虑集中供热水的方案不得分) 优: 1.5 分(含)-2分(含); 良:1分(含)-1.5 分(不含); 一般:0.5 分(含)-1分(不含); 差:0 分(含)-1分(不含); ( 3)消防系统布置合理可行 优: 1.5 分(含)-2分(含); 良:1分(含)-1.5 分(不含); 一般:0.5 分(含)-1分(不含); 差:0 分(含)-1分(不含); ( 4)暖通设计改造方案合理可行 优: 1.5 分(含)-2分(含); 良:1分(含)-1.5 分(不含); 一般:0.5 分(含)-1分(不含); 差:0 分(含)-1分(不含)。 | |||
装饰装修方案( 6分) | 装饰装修方案改造设计合理可行 优: 4.5分(含)-6分(含); 良:3分(含)-4.5分(不含); 一般:1.5分(含)-3分(不含); 差:0 分(含)-1.5分(不含)。 | |||
外立面改造方案( 4 ) | 根据项目现状,外立面改造设计方案合理可行 优: 3分(含)-4 分(含);良:2分(含)-3 分(不含); 一般: 1 分(含)-2 分(不含);差:0 分(含)-1分(不含)。 | |||
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 分析及措施( 2分) | 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分析及设计过程中将采取的措施。 优: 1.5分(含)-2分(含); 良:1 分(含)-1.5 分(不含); 一般:0.5 分(含)-1 分(不含); 差:0 分(含)-0.5分(不含)。 | |||
设计质量、进度保证 措施及施工过程中设 计配合措施( 4分) | ( 1)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和进度保证措施; 优: 1.5分(含)-2分(含); 良:1 分(含)-1.5 分(不含); 一般:0.5 分(含)-1 分(不含); 差:0 分(含)-0.5分(不含); ( 2)项目施工过程中设计配合措施 优: 1.5 分(含)-2 分(含); 良:1 分(含)-1.5 分(不含); 一般:0.5 分(含)-1 分(不含); 差:0 分(含)-0.5 分(不含)。 | |||
注: 1.设计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2.设计方案最终得分为“注1”各项分值总和。 | ||||
2.2.4 (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50分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 1%的所扣分值为 0.1 ,每低 1%的所扣分值为 0.2 ,偏离不足 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4(4) | 企业 业绩考核评价分 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考核评价分数 | 企业 业绩考核评价分 计算: 企业 业绩考核评价分 = ( ¨ 建筑设计 ¨ 市政设计 ) 企业 业绩 考核得分 ( 以下简称 企业 业绩 考核得分 ) /基准分× ( 分 ) (基准分为 150分,企业 业绩 考核得分大于 150分的按150分计算) 关于 企业 业绩 考核得分 的说明: 1、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登录 “泰州市 建筑 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 (http://218.90.248.27/),查询各 投标人 企业 业绩 考核得分,以投标截止日前最近时段 公布 的企业 业绩 考核得分为准。如果无法从上述网址中查询到投标人企业 业绩 考核得分,则 以投标人网上申报的截图 作为评审依据 { 该申报 ( 企业 业绩考核评价分 计算中已勾选的 设计 )} 能体现已审核通过的,则该投标人 企业 业绩 考核得分 按 100 分计取;该申报 ( 企业 业绩考核评价分 计算中已勾选的 设计 ) 不能体现已审核通过的,则该投标人 企业 业绩 考核得分为 0 }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申报企业 业绩 考核得分的,则该投标人的企业 业绩 考核得分为 0。 2、 招标人 不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已经公布的企业 业绩 考核得分的异议。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已经公布的企业 业绩 考核得分的投诉。 3、投标人应当及时按照“关于印发《泰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业绩考核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发【2021】133号)、关于对《泰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业绩考核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文件要求及时申报企业业绩考核得分(申报操作手册详见公告附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溱湖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泰州公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溱湖风景区内 | 地址: | 姜堰区天目山街道姜堰大道168号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gx8262442@126.com | |
联系人: | 常先生 | 联系人: | 仲女士 |
电话: | 0523-80789289 | 电话: | 13952676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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