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县域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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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县域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10-12 00:00 来源: 镇江市水利工程行政监督平台
一、招标条件
丹阳市县域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项目 已经由 丹阳市水利局、丹阳市财政局 以 丹水【 2023 】 76 号、丹财【 2023 】 100 号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丹阳市水利局 ,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结合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江苏省水利厅与 2023 年在全省开展县域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丹阳市位于首批建设任务名单中。
2 、招标范围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县域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编制县域水资源管理规范化自评估报告、县域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方案、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方案、取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典型示范工程等,并通过省市验收。
3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三年内(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 无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 、按照镇江市水利局《关于实施镇江市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域交易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镇水发【 2019 】 142 号文)的要求,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6 、本项目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材料录入至镇江市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四、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赋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投 标 报 价: 10 分 工 作 大 纲 : 46 分 资 源 配 置 : 16 分 业 绩: 12 分 资 信 信 誉: 16 分 |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投标人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 如有效投标人超过 5 家(不含 5 家),则去掉 1 个最高投标报价和 1 个最低投标报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 10 家(不含 10 家),则去掉 2 个最高投标报价和 2 个最低投标报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 15 家(不含 15 家),则去掉 3 个最高投标报价和 3 个最低投标报价 ) ;如有效投标人超过 20 家(不含 20 家),则去掉 4 个最高投标报价和 4 个最低投标报价 ) ,依次类推。 注: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投标报价 | 10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高 1% 扣 1 分,每偏低 1% 扣 0.5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二)工作大纲 | 10 | 对项目背景和工作目标任务是否理解,是否能全面、准确、深入的了解项目情况,开展活动。 非常了解,且全面、准确、深入得 7-10 分;较了解,较全面、较准确、较深入得 4-7 分;一般了解,基本符合本项目要求,得 1-4 分;了解较差,得 0-1 分;未提供不得分。 |
10 | 对丹阳市水资源管理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情况分析是否全面、合理、可靠、表达清晰。 非常全面、合理、可靠、表达清晰得 7-10 分;较全面、较合理、较可靠、较表达清晰得 4-7 分;分析的一般,基本符合本项目要求,得 1-4 分;分析的较差得 0-1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10 | 项目实施技术路线和工作流程是否合理、是否具有针对性。 非常合理、具有针对性得 7-10 分;较合理、较有针对性得 4-7 分;一般合理、有一定的针对性得 1-4 分;表述内容较差得 0-1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8 | 对本项目编制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是否可行。 最合理可行的得 6-8 分;较合理可行的得 4-6 分;一般合理可行的得 1-4 分;表述内容较差得 0-1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8 | 后续服务、合理化建议具体措施是否得当、清晰。 得当、清晰得 6-8 分;较得当、较清晰得 4-6 分;表述内容一般得 1-4 分;表述内容较差得 0-1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三)资源配置 | 16 | 1 、拟投入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的得 2 分;同时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2 分;本项满分 4 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 2 、拟投入该项目的其他人员(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个得 2 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每有一个得 1 分;本项满分 12 分。提供职称证书。(同一人以最高级的职称计分,不得重复得分) 注:以上人员均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最近 3 个月( 2023 年 07 月、 2023 年 08 月、 2023 年 09 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
(四)业绩 | 12 | 1 、 2018 年 1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水资源管类项目的,每有一个得 2 分,本项满分 8 分。提供合同,合同必须能反映相关内容,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 、 2018 年 1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重点用水户取用水监督管理类文件编制技术服务的,每有一个得 4 分,本项满分 4 分。提供合同,合同必须能反映相关内容,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五)资信信誉 | 16 | 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具有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本项满分 4 分;提供认证证书。 2 、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业务包含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的得 4 分;具有乙级资信(业务包含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的得 2 分;本项满分 4 分;提供资信证书。 3 、投标人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类型含测绘航空摄影,有辅助分析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情况、取水工程规范化建设情况技术能力)的,得 3 分;本项满分 3 分;提供资质证书。 4 、投标人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业务范围需包含水文调查、水文测量、水文分析与计算、水平衡测试;地表水、地下水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质评价,未包含或包含不全的不得分),得 2 分;本项满分 2 分;提供资质证书。 5 、投标人具有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的,得 3 分;乙级的得 1 分;本项满分 3 分;提供资质证书。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 年 10 月 12 日 00 : 00-2023 年 10 月 16 日 24 : 00 。 注:投标人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招标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请投标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使用 CA 证书登录镇江市中心 交易服务平台( ) 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招标文件。( CA 证书办理详见《镇江市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CA 证书的问题致电 咨询,网上招投标系统的问题咨询电话: 400-998-0000 )。
六、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方式
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 日 上午 09 时 30 分整 ;
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镇江水利交易系统”,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镇江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镇江不见面交易系统地址: )。
八、联系方式
监管单位: 丹阳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何子鹤 联系电话:
招标人: 丹阳市水利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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