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脱水改造提升项目中标公告
河北
-秦皇岛市
一、项目编号:
Z1303062301222001
二、项目名称:
污泥脱水改造提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
|---|---|---|
| 需解锁 | 石家庄高新区裕华东路311号星际中心A座1001室 | 91需解锁9801Y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货物 |
|---|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说明 | 优惠价 |
|---|---|---|---|---|---|---|---|---|---|---|---|
| 需解锁 | 高压隔膜压滤机等 | 景津等 | 过滤面积 500m2,出液方式暗流。等 | 一批 | 3978380 | 3978380 | |||||
| 需解锁 | 冷干机等 | 中舵等 | 处理气量:1.2 m3/min,功率:0.47kW等 | 一批 | 2063110 | 206311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田常春(主任)、李如松、孙云锁、韩刚、陈洁(甲方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74456.39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成交价在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5%收取;在100万元-500万元之间部分,按1.1%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采购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秦皇岛市抚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地址 : 秦皇岛市抚宁区
联系方式: 张玉明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需解锁
地址 :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路185号
联系方式 : 郝爱华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郝爱华
电话: 需解锁
十、
B包承诺
招标文件正文B包
招标文件正文A包
B包中小企业声明函
A包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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