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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电子物证取证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

汕头市

发布时间:2023-10-13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

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电子物证取证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的委托,拟对 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电子物证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代理编号:05-07-04F-2023-D-E22238

二、采购项目名称: 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电子物证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 475,000.00 元(含税)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四、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五、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 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 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 )供应商承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供应商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到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若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大于等于3家的,进行竞争性磋商,若报名或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则本项目采购失败。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1 、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0月14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 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1)“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项目报名”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

3 、本项目报名阶段要求潜在供应商提交下列材料(报名阶段上传至【报名所需材料】处):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事宜的,该项资料无需提交)。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潜在供应商须等待报名审核。(采购代理机构审核人:,联系电话:)

4 、 采购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文件、支付及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1)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采购文件费用:

a) 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b) 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采购代理编号及项目简称”);

c) 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可采购文件即报名成功。

八、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的磋商公告仅在在诚E招和中国采购与招标上发布。

九 、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10月25日9时30分

十、 提交磋商文件 地点: 汕头市东厦路30号二楼会议室

十一、磋商地点: 汕头市东厦路30号二楼会议室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 汕头市东厦路30号公诚咨询405室

联系人:

电话: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帐   号: 3110910037672322238

采购人: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

联系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湖北路3号

联系电话:

采购人: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

2023 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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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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