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人民检察院融媒体工作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宁夏
-银川市
项目概况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融媒体工作室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获取电子版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YZB202215
项目名称:永宁县人民检察院融媒体工作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融媒体工作室建设项目 | 1批 | 详见文件 | 55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3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资格承诺函》;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资格承诺函》;3.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资格承诺函》;3.6在“信用中国网”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查询页面截图,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由代理公司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2日 至 2022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成功后获取电子版
方式:须按本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列明3.1-3.6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料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的报名单位、报名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收件邮箱等制作成word(或pdf)文档,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履行报名手续(备注: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后发放电子版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盈华商厦602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盈华商厦6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2 年 7 月 22 日至 202 2 年 7 月 29 日,将以上公告中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电邮形式发送至邮箱( ),履行报名手续后,领取招标文件。
注:凡采取本方式报名的供应商在邮箱发送报名信息后请联系招标代理公司,待招标代理公司确认后,发放文件;供应商报名资料中须备注清楚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宁夏银川市永宁县宁丰北街14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灵武市竣鹏商务中心309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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