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雷鸣科化有限责任公司信息中心改造项目招标澄清公告
安徽
安徽雷鸣科化有限责任公司信息中心改造项目招标澄清公告( 1 )
各位潜在投标人:
现对安徽雷鸣科化有限责任公司信息中心改造项目(招标编号: JG2023-12-2225 )做如下澄清:
1 、招标公告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
3.2.1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近三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系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10 万元的信息中心或生产调度中心建设或改造业绩,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修改为
3.2.1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近三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系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10 万元的信息中心或生产调度中心建设或改造业绩, 提供合同和对应发票扫描件 ,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若合同不能体现评审因素,需另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材料等。 )
2 、招标公告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 3 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21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信息中心建设或生产调度中心建设)供货及安装业绩或建筑智能化(信息中心建设或生产调度中心建设)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和对应发票扫描件)。
修改为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 3 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21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信息中心建设或生产调度中心建设)供货及安装业绩或建筑智能化(信息中心建设或生产调度中心建设)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和对应发票扫描件, 若合同不能体现评审因素,需另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材料等。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 ( 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
人 员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近三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系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10 万元的信息中心或生产调度中心建设或改造业绩,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 2. 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须提供 2023 年 1 月 -9 月份以来的社保缴纳证明。 |
修改为
人 员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近三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系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10 万元的信息中心或生产调度中心建设或改造业绩, 提供合同和对应发票扫描件, 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若合同不能体现评审因素,需另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材料等。 ); 2.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承诺); 2. 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须提供 2023 年 1 月 -9 月份以来的社保缴纳证明。 |
此招标澄清补充通知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安徽雷鸣科化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 236 号
联系 人:、周宏彬
电 话: / 、
2023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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