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新龟路k12+349固川渭河大桥危桥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宝鸡市
项目概况
渭滨区新龟路K12+349固川渭河大桥危桥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3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DL-JI-2023-049
项目名称:渭滨区新龟路K12+349固川渭河大桥危桥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45,309.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渭滨区新龟路K12+349固川渭河大桥危桥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3,745,309.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3,265,945.31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公路桥梁工程施工 | 1家桥梁改造工程的施工单位 | 1(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3,745,309.00 | 3,265,945.31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滨区新龟路K12+349固川渭河大桥危桥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滨区新龟路K12+349固川渭河大桥危桥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供应商须具有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一类或桥梁养护甲级企业资质,具有合格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近三年有施工经验,具有公路桥梁工程类似业绩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3-3.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年度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承诺;3-4.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书;3-5.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被授权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6.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半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3-7.供应商提供2022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8.供应商提供2022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相关查询截图;3-10.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提供承诺书; 3-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19日 至 2023年10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0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宝鸡市中心五楼第8开标室(32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各供应商使用CA证书登录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中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SXSZF格式);2、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3、参与本次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 CA 数字证书(陕西 CA 锁);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服务指南-专区]中的《陕西省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开标前必需在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上传电子文件,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开标时携带CA锁用于解密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开标结束后供应商须在3个日历日内将响应文件纸质版(含电子版资料)送到采购代理公司; 5、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宝鸡市渭滨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 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64号院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陕西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宝鸡市金台区海棠风尚120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工
电话:
陕西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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