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租赁用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四川
-宜宾市
2023 年租赁用车采购项目(一期)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受 长宁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人) 委托,拟对 2023 年租赁用车采购项目(一期)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进行采购,特 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 招标项目名称: 2023 年租赁用车采购项目(一期)
2. 采购人: 长宁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
3. 采购代理机构: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有资金 182.07 万元。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
公告方式: 本次谈判邀请在 宜宾市企业“ e 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上 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1 项至第 5 项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 3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五、谈判 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谈判文件自 2023 年 10 月19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6 日 9 : 00-12:00,14: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东路 6 号万科双水岸 42 栋 1101 号 ),现为了方便供应商和节约供应商成本,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3 .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请将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发送至 (电子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将报名登记表及报名费收款码等相关资料发给供应商,供应商按要求填写相关资料并缴费后,扫描后发送至 (电子邮箱),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登记的邮箱
4. 谈判文件的售价: 300 元 / 份。
5.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获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并进行登记,否则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谈判。
六、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 2023 年 10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 或者未密封 的响应文件 , 采购代理机构 恕不接收 。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递交响应文件、谈判地点 : 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东路 6 号万科双水岸 42 栋 1101 号 。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长宁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竹海大道竹海丽景 C-4 号楼( 3-1 )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东路 6 号万科双水岸 42 栋 1101 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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