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福利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湖南
-湘潭市
韶山市福利(养老)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9日
采购人(全称):韶山市民政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 项目信息
( 1 )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福利(养老)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2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 2023 】 041 号
( 3 )项目内容:韶山市福利(养老)中心红线内的日常安全防范、保洁服务、老年人的一般护理、食堂管理。
( 4 )是否分包:否。
2. 合同金额
( 1 )合同金额小写:¥ 1152800.00 元
大写:壹佰壹拾伍万贰仟捌佰元整
( 2 )。
( 3 )合同定价方式: t 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 4 )付款方式: 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标准为每年叁拾捌万肆仟贰佰陆拾陆元陆角柒分整( ¥ 384266.67 元);每月应付管理费用叁万贰仟零贰拾贰元贰角贰分整( ¥ 32022.22 元)。
3. 合同履行
( 1 )本合同期限叁年,自 2023 年 9 月 1 日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止。
( 2 )地点: 韶山大道烈士陵园右侧
( 3 )方式: /
( 4 )履约担保: / 。
( 5 )质量保证金: / 。
4. 合同验收
( 1 )验收主体:韶山市民政局。
( 2 )验收方式: 每半年对乙方的物业服务质量进行一次评审考核 。
( 3 )验收标准: 。
5.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 )本合同协议书
( 3 )成交通知书
( 4 )响应文件
( 5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6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8 )其他合同文件。
6.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7.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五 份,采购人执 贰 份,供应商执 贰 份,报市物业管理部门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9 月 1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韶山市民政局
甲 方: 韶山市民政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开 户 银 行: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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