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第二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徐州市
项目概况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第二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 采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1日9:30(北京时间)前线上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JSZC-320390-ZRXZ-C2023-0011
2. 项目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第二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95万元人民币
5. 采购需求: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第二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保质保量完成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确保成果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查、论证、备案。
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 微企业 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土地规划甲级资质(为适应新时期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新要求,停止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名录推荐评审以及到期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延续认定工作,资质已过期的,提供延长有效期的材料),且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2023年10月26日后仍可以竞争性磋商文件,2023年10月26日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 不做为 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
3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3.1 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 采云 ”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 定与 登录--网上报名--采购文件(后缀名为“. kedt ”)--将后缀名为“. kedt ”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 采云 ”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 采云 )供应商操作手册》。
3.2 潜在供应商访问“苏 采云 ”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 采云 ”系统的;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 采云 ”进入系统。
3.3 “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 采云 ”系统目前仅支持“苏 采云 ”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 采云 ”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徐州-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专区”中的《“苏 采云 ”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
3.4 采购文件(后缀名为“. kedt ”)、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 采云 ”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 采云 )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
3.5 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加载至“苏 采云 ”系统,供潜在供应商或者查阅。
3.6 苏 采云 系统 使用谷歌浏览器 参与不见面开。
4.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线上开启时间:2023年10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 、线上开启地点:“苏 采云 ”系统(网址: “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 采云 ”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4 、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 采云 ”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 采云 ”系统自动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 可以向购代理 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 质疑和 投诉按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 程旭阳 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西安北路62号。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 各所有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 商关注 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 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四)说明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徐州市徐海路9号科技大厦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西安北路62号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程旭阳
电话:
2023 年10月19日
附:
采购意向: ?type=cgyx&articleid=9ed16fc44982444cb2b4fcfd57f903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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