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2023—2024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
-成都市
为做好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工作,确保车辆安全、高效运行,拟通过公开比选,确定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现发布公开比选公告,欢迎有实力、有经验、讲诚信的单位报名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2024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 二次 )
二、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供应商:择优选取合法诚信、安全规范、服务优质、价格合理公务活动车辆租赁供应商 1 家。
(二)租赁车型:主要为小轿车、商务车 及中型、 大型客车等。
(三)权利和义务:需在《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2021年度在蓉省级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租赁(包车)工作的通知》(川机管函〔2018〕894号)3的内容基础上进行约定。
(四)其他事项:供应商需向保险公司投保的险种及保额为用户承租的车辆投保,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租车期间发生的交通罚款、保险事故等赔偿费用,由供应商负责缴纳罚款和索赔事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服务期限
中选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
四、支付方式
在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范围内,按照采购合同 约 定,根据汽车租赁(包车)实际情况据实结算。
五、参选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 本项目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
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 人 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 供应商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在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取得从事汽车租赁或客车租赁的备案许可证明);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则只需具备业务范围包含用车服务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八)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方式
线上获取: 将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scrsks @ 126.com 。
线下获取: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青羊区东二巷18号)7楼718办公室 。
(三)报名所需资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2. 介绍信(或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 定代表 人 (主要负责人/经营者) 身份证复印件 、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加盖单位公章 )。
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 10 月 30 日中 午1 1 :00(北 京时间),响应文件应单独封装(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递交至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成都市青羊区 东二巷1 8号 )7楼7 18 办公室。
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 、比选时间和地点
比选时间:2023年10月30日下午15:00。
比选地点: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青羊区东二巷18号)7楼 会议 室 。
九 、组 织评审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将组建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按分数排定名次,第一名确定为候选中选人。服务期间,如中选供应商因故无法履行约定职责,采购人即中止与该供应商的服务协议,并与此次比选综合评分排名顺位下一名供应商签订服务协议。
十 、结果公告
比选结果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上公布。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28—86629219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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