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23年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能力提升试点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四川
四川省 2023 年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能力提升试点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四川省 2023 年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能力提升试点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水利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水函〔 2023 〕 107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农村水利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省农村水利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四川省水利厅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水函〔 2023 〕 1071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1 )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是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实施 13 个市(州) 23 个县(市、区) 356 座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其中:小( 1 )型水库 47 座,小( 2 )型水库 309 座,包括新建 317 个渗压渗流监测站,其中 1711 个渗压监测点, 5 个坝后地下水位监测点, 25 个量水堰计, 273 套量水堰板,采用人工与自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大坝表面变形监测,新建 286 套 GNSS 基准站, 946 套 GNSS 监测站,工作基点 712 座,建设 13 套白蚁活动监测站,新建 39 座环境量监测站,新建 356 套设备综合管理站。
二是工程视频监视设施,视频监视设施应覆盖大坝全貌、异常变形、坝后渗漏、泄输水建筑物进出口、近坝水面等区域。小( 1 )型、坝高 15m 以上或对下游影响重大的小( 2 )型水库至少设置 2 个视频监视点,其它小型水库至少设置 1 个视频监视点,坝长 500m 以上的根据需要增加视频监视点,共计新建 611 套视频监视站。
三是安全监测设备,配置 393 台智能巡检终端,配备智能巡检平台,无人机和无人船巡检设备,水库库容测量设备和应急通信设备等。专业版无人机 2 台、基础版无人机 23 台、 1 台可见光相机、 1 台激光雷探地雷达、 2 套应急卫星通信终端。
四是省级监测平台,包括具备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数据汇集、处理与共享功能和综合展现监测信息、设施管理、分析预警、应急辅助、运行管理等,实现与部级监测平台互联互通、与省级水文和防汛抗旱指挥等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满足调度会商功能,为 “ 四预 ” 决策及智慧水利相关应用提供基础支撑。围绕省级监测平台信息管理与业务应用需求,根据需要扩充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等软硬件设备,提高实时处理分析能力,为省级监测平台提供有力的 “ 算力 ” 支撑与服务。省级监测平台应按信息系统等级保护三级建设,并在安全自主可控环境下运行,确保信息安全。
( 2 )计划工期: 160 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为: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含设备采购)为: 13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5 日(具体进场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为准),计划 2023 年 11 月 30 日前向发包人提交设备采购合同及发票,计划 2023 年 12 月 20 日前完成所有设备采购、完成现场施工进度的 70% ,完成省级监测平台开发调试;计划 2024 年 1 月 25 日前完成所有现场施工, 2024 年 4 月 30 日之前完成省级监测平台移交发包人(移交前需完成省级监测平台的试运行工作,并提交试运行报告)。计划竣工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
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 3 )标段划分: EPC 工程总承包 1 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承担本项目的 EPC 工程总承包单位,需对本项目所包含的所有项目实施内容负责,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及采购,具体如下:
( 1 )开展四川省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能力提升试点项目详细实施方案编制;
( 2 )完成 356 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
( 3 )开发省级水库安全监测系统平台 ;
( 4 )配备安全监测设备。
注:详细见工程概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建设的能力。
( 2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
③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种类须包含系统集成和软件开发)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
④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⑤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 1 )投标人近 3 年(指 2020 年 10 月 ~ 投标截止时间止)内独立(或作为联合体成员)承担过(已完成或正在实施) 1 个合同金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水利行业勘察或设计相关业绩。
( 2 )投标人近 3 年(指 2020 年 10 月 ~ 投标截止时间止)独立(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担过(已完成或正在实施)单个合同金额 1000 万元及以上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相关业绩。
( 3 )投标人近 3 年(指 2020 年 10 月 ~ 投标截止时间止)独立(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担过(已完成或正在实施)单个合同金额 1500 万元及以上水利信息系统集成业绩或水利信息化软件平台开发 500 万元及以上业绩。
3.3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或电子工程类或软件与信息服务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近 3 年内(指 2020 年 10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水利水电工程类或信息化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
3.4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或电子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不超过三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种类须包含系统集成和软件开发)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工作范围,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开始登陆:全国平台(四川省)(网址: ) —“ 登录 ”——“ 交易主体 ”—“ 建设工程 ”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通过数字证书免费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09 日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 101 号丰德成达中心 7 层)本项目开标室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平台(四川省)》和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省农村水利中心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斌升街 17 号
邮 编: 610015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成都市天府五街 777 号吉泰壹号大厦 22 楼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易先生
电 话:
2023 年 10 月 18 日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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