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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泰安高新区良庄镇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

泰安市

发布时间:2023-10-23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泰安市岱岳区良庄镇人民政府

2023年泰安良庄镇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023年泰安良庄镇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财政 资金,招标人为泰安市岱岳区良庄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2023年泰安良庄镇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施工

2.2 进场交易 编号:GX-GC-20231019-01-01

2.3建设地点: 泰安 高新 区良庄镇

2. 4 项目概况: 2023年泰安良庄镇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位于泰安东南部,全部在良庄镇范围内,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分为: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2. 5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 6 质量标准:按照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执行,质量合格,满足《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

2. 7 招标范围: 设计 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2.8本项目 招标 控 制价为648 . 622983 万 元 。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 3 年 10 月 23 日至202 3 年 10 月 27 日。

4.2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网(网址: 电子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山东省多CA驱动及安装说明》详见泰安市网。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网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网-交易公告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09时00分 。

5.2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对应的操作手册。

5. 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泰安市岱岳区良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泰安 高新 区良庄镇

邮    编: 271000

联  系  人: 张主任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泰安市泰山区华伟家园B座8楼808室

邮    编: 271000

联  系  人: 王庆、张同奇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8. 异议和投诉

异议受理方式: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庆、张同奇

联系方式:

4、 监督部门: 泰安管委会财政财务管理部 ,联系方式: 。

9 .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招标人支持本项目中标人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投标人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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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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