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车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广东
-清远市
项目概况
市区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连石管理区龙镇村2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MR-CG2022007
项目名称:市区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交货、 完工期 | 最高限价(元) |
1 | 市区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车辆采购项目 | 1项 | 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日内完成车辆的供货、安装、调试、验车、和交车上牌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 850000.00 |
注:本项目采用 最低价 法进行评审,一次报价,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之“(十二)评审方法”和“(十三)评审步骤”。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车辆的供货、安装、调试、验车、和交车上牌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所属期为2022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3.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2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或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证明。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2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5.收到《邀请函》,按要求获取了询价文件。【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6.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存档;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5日 至 2022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连石管理区龙镇村27号)
方式:获取询价文件方式为现场领购。领购时需提供《邀请函》进行核对,并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加盖公章办理。
售价:¥1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室(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连石管理区龙镇村27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室(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连石管理区龙镇村2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缴纳报价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报价保证金。
2.公示媒体:中国政府采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清城区顺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澜水J24号财政局大楼5楼502A室
联系方式: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连石管理区龙镇村2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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