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蕉城区金牌旅游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福建
-宁德市
招标公告(格式)
1.招标条件
宁德市蕉城区乡投集团有限公司 的编号为 E3509020902100219003 的 宁德蕉城区金牌旅游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霍童村沿溪路、霍童厘头夜市、猴盾盾头村三个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招标) 已由 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德蕉城区金牌旅游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宁区发改审批[2023]8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德市蕉城区乡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霍童村沿溪路、霍童厘头夜市、猴盾盾头村三个项目的施工图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宁德蕉城区金牌旅游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霍童村沿溪路、霍童厘头夜市、猴盾盾头村三个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招标) ;
2.2.建设地点: 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霍童镇 ;
2.3.工程建设规模: 宁德蕉城区金牌旅游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建范围包括:八都镇猴盾村(含盾头)、洋头村、溪池村;九都镇云气村(含支提山入口);霍童镇霍童村、邑圾村、湖头村、外表村 (含蕉城区北大门入口)主要对特色民宿、游客服务中心等服务配套建筑进行改建。其中:改建游客集散服务中心3964.02平方米,旅游产品展示区(支提山游客集散中心)7541.3 平方米;景区建筑物(含特色民宿)修缮及建筑立面改造19.7万平方米。配套建设智慧停车场、景区路网改造提升(包括村间道路改造道路硬化、修建栈道、登山步道)、公厕、雨污水管网改造建设旅游标牌、景区周边生态环境整治等工程 ;
2.4.投资总额:人民币 48901.9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 万元 ;
2.5.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 霍童村沿溪路、霍童厘头夜市、猴盾盾头村三个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补充或变更设计、后续阶段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施工图设计工作以招标人实际任务下达为准,因其他原因暂停或取消施工图设计工作内容,则相应设计费用进行扣除,不给予补偿),具体招标范围以实际完成的为准 。
2.6.2.内容: 包括为完成霍童村沿溪路、霍童厘头夜市、猴盾盾头村三个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内容;(1)霍童村沿溪路主要设计内容:沿溪路(厘头馆-中心小学)—沿路建筑立面改造整治、店招整治、绿化提升、亮化提升、标识标牌和室外景观的设计等基础设施建设内容;概算金额984.83万元。(2)霍童厘头夜市主要设计内容:项目主要为打造沿霍童溪沿溪路(厘头馆公园至浮桥段)及后梗街巷的文化景观、建筑立面、街巷景观提升等内容,利用情景雕塑、商贸百物、室外景观的设计等基础设施建设内容;涉及立面改造建筑,约113 幢;概算金额1267.50万元。(3)猴盾盾头村主要设计内容:花谷营地民宿—山哈露营地、花间民宿、游客服务中心、绿化提升、铺装改造、标识标牌、室外景观的设计等基础设施建设内容;概算金额3588.23万元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但不限于完成霍童村沿溪路、霍童厘头夜市、猴盾盾头村三个工程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的专业工程 。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 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
3.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 / 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 派出 担任本 设计项目负责人均 应具备1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本项目不要求业绩) ;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10月26日 至 2023年11月1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0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2 时 00 分至 24 时 00(本项目报名时间包含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以此内容为准)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宁德市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0 。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15000元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23年11月17日 08:30 ,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无需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招标文件涉及本条款内容不一致,请以此条款为准) ;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 ? 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 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 / ,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 / 。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具体详见第46“施工图设计费计算方法”表格内容 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79.895万 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 宁德市中心电子 交易. )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宁德市蕉城区乡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 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 6 号金南门 2# 楼 3 楼 ? 邮编: 352100
电话 : ? 传真: /
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宁德市东湖曙光城 26 栋 3 单元 2907 ? 邮编: 352100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周小玲、周光局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湖支行
帐户名称: 宁德市蕉城区中心
帐??? 号: 429978126589
交易中心名称: 宁德市蕉城区中心
地??? 址: 宁德市闽东中路 33 号(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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