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勤县夹河镇国栋村全民健身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
-武威市
业主单位
民勤县夹河镇国栋村全民健身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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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名称 |
| 采购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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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重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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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性质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 竞价开始时间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 延时报价 |
采购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
| 1 | 民勤县夹河镇国栋村全民健身广场建设项目001 | MQXJHZ-2023-004 | 工程类 | 566860.88 |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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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勤县夹河镇国栋村全民健身广场建设
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民勤县夹河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编号:MQXJHZ-2023-004
三、项目名称:民勤县夹河镇国栋村全民健身广场建设项目;
四、工程地点:民勤县夹河镇国栋村;
五、工程概况:修建全民健身广场1个。主要建设内容为平整场地965.50平方米、铺装硬化2440平方米、汀步硬化6.43平方米,硬化 C20混凝土广场428.64平方米、安砌混凝土道牙石1078.39米、铺设绿化管网 64米,修建群众舞台1个、旗台1个、树池 30个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六、建设周期:5个月;
七、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资金通过申请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解决。
八、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九、预算控制价:56.686088元。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2、项目负责人 (即项目经理) 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 证 (注: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均为本单 位在职人员且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近一年(2022年6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新成立企业自《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之日起,达不到一年可以不提供相关业绩。
4、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或2022年由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的流水证明(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日期为准),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5、投标人需提供本企业中标后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承诺主要内容:本企业中标后将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严格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从严从细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6、参与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信用报告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在“信用中国” 网站信用报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8、针对本项目所投标段的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的声明。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施工方案包括工程概况、工期保证措施、质量目标、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目标及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冬季施工要求等内容。
十二、报名、资质审核及竞价时间:
2023年10月26日12时00分至2023年 10月 28日16时00分。
十三、确定中标结果后,中标人须向招标单位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一副(包括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机构管理人员证书证件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方案等),经审查合适后方可获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十四、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民勤县夹河镇
2023年10月26日
项目相关文件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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