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花山区濮塘镇双板村杨巷和汪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拍卖公告
安徽
-马鞍山市
项目编号: NQ-0-2023- 102
受安徽省马鞍山濮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 “委托人”)委托,(以下称“代理机构”)于2023年 11 月 10 日上午 10:00在马鞍山市中心五楼产权交易厅对 以下标的 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
一、流转土地概况
标的名称 | 面积 (亩) | 流转期限 | 起拍价 ( 元 /年 ) | 竞买 保证 金 (元) | 履约 保证金 (元) |
濮塘镇双板村杨巷和汪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 511.383 | 22个月(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 | 255692 | 50000 | 100000 |
二、流转情况及要求
1、本次项目为承包经营权拍卖;土地流转用途为粮食作物种植 ( 以冬小麦和大豆为主) ,买受人不得利用流转的土地从事与规定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周边种植树木和苗木;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因生产需要搭建临时性建筑,买受人应书面申请委托人同意,合同到期后临时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拆除,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赔偿 。
2、本次流转面积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若本次流转的土地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承包费 、佣金 或退租等理由 。
3、 承包费支付方式为:年付,实行先付款后承包的原则,买受人须在成交后 3日内一次性缴清首年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第二年 承包费 :即成交价 ÷12个月×10个月。
4、买受人竞得标的后不得私自转让、分包该土地,一经发现,委托人有权提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流转土地;承包期内实施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委托人不承担买受人水、电和路等基础设施费用 。
5、承包经营期内如遇政府大面积开发提前收回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自动终止,委托人仅退还剩余承包费,委托人及地方政府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承包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的,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付承包的土地 。
6、竞买人必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风险。不得以未看样或不了解标的现状为理由对代理机构提起诉讼、仲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
7、如因委托人原因,致使标的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三个月仍无法顺利交付的,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成交价款,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 买受人 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 将该标的的成交资料返还给代理机构。
8、若竞 买 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带来的市场风险,由 买受人 自行承担。
9 、流转土地的交付日、起租日及其他未尽事宜以买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马鞍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为准。
三、意向竞买人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或自然人 。
2、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 。
3、具有一定的种植技术、管理经验 。
4、意向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 (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参加竞买,但须在拍卖会开始前向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 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
5、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 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6、意向竞买人在竞买成功后须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缴清全部款项后 5 日内与委托人签订《马鞍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逾期未办理视为买受人主动放弃拍卖标的。
四、报名时间及竞买文件取得
意向竞买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 11 月 9 日 17时止(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代理机构(马鞍山市花山区中央大厦9-711室)报名,获取竞买文件。
五、买受人确认方式
1、本次拍卖会为现场竞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
2、若报名期限截止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不足2名,在不改变拍卖条件的前提下,采用协议方式进行流转,但协议的价格不得低于起拍价。
六、竞买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交纳方式
1、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至2023年 11 月 9 日 17:00止 。
2、意向竞买人必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账户 或本人银行账户 足额转出竞买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五选一),并备注标的名称;
标的:濮塘镇双板村杨巷和汪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户名:马鞍山市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子账号 : 95588343 ;
户名:马鞍山市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子账号 : 5210002002618 ;
户名:马鞍山市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子账号 : 5 ;
户名:马鞍山市中心;开户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账号 : 200102677257 ;
户名:马鞍山市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雨丰支行;子账号 : 126240010466688890000001074 。
3、竞买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方式入账。竞买保证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则意向竞买人无资格参与竞买。由于意向竞买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买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买人自负 。
4、已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意向竞买人持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及相关报名材料在报名截止前到代理机构办理相关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
5、若逾期未参与项目或参与项目竞买不成, 竞买 保证金在本项目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由市中心统一退还。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办理完缴款、签订流转合同及相关移交手续,经委托人确认无违约行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
6、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 3 日内将首年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 (不接受保函) 一次性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此次拍卖项目佣金为成交总价的 3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汇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竞得标的名称 ( 户名:,开户银行: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雨山东路支行,账号: 20000250640110300000018 ) 。 以上款项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 5%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到2日的,经代理机构催缴后仍不能履行买受人义务的,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取得买受人资格后拒不履行买受人义务致使违约的,买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由委托人处置,所交竞买保证金将被作为违约金优先支付拍卖佣金;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拍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向代理机构属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追究原买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等。
七、特别提醒
1、意向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买资格 。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
2 、本次拍卖标的各意向竞买人必须在拍卖会前勘察现场,凡参加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经实地勘察和确认了流转标的现状、面积、流转要求等,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物情况为名提出异议,委托人及代理机构等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公告内涉及流转土地的面积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委托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在承包期内不得影响每年的防汛抗旱工作 。
3 、成交确认书上所签署的名称应与报名时名称一致。
八、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一式 5份)
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列,目录并装订成册制成五份
(一)竞买人为法人单位需提交(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4、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马鞍山市农村土地流转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
6、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二)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复印件均需自然人签名):
1、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马鞍山市农村土地流转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
3、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竞买人报名时请携带以上资料至代理机构报名,并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 作出 保证,代理机构仅对竞买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做形式上的审查,因竞买人伪造报名材料造成的相关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九、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 11 月 9 日 17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向竞买者请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时间。
十、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会定于 2023年 11 月 10 日上午 10:00在马鞍山市中心(汇通大厦)五楼产权交易厅举行,逾期未到场人员谢绝进入拍卖会会场,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责任,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一、联系方式
1、 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F 电话:
地 址:马鞍山市花山区中央大厦9-711室
2、 马鞍山濮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甘双明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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