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云南
-玉溪市
项目概况
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三次)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红塔区玉兴街道右所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楼 4楼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 3 年 10 月 31 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1.招标条件
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三次) 项目 ,采购人为 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三次) 进行 竞争性谈判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次谈判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三次) 。
2.2项目规模: 13.7148 万元 ,中标单项单价 *实际用量,据实结算 。
2.3 最高限价:本次采购是单项单价采购,各单项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 六 章《采购需求及要求》;最高限价总价及采购清单中的数量仅供投标参考,结算时均据实结算。
2.4 招标范围:完成 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三次) 的供货、配送及相应伴随服务,具体需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
2.5 交货地点: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玉溪市红塔区北苑路 28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时间: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提交的采购订单后,必须于 3个日历天内送到位。
2.7 交货地点: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人指定地点。
2.8 交货方式:按采购人使用计划分批送货。
2.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其它相关行业质量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
2.10 质保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11 供货周期:一年。
2.1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自成立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的资信证明或验资报告;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申明函);
(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自成立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缴纳税收的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新成立未产生应税所得额的可不提供);
(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自成立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 6)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在“中国”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 查询中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 7)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2.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 .1 请谈判申请人于 202 3 年 10 月 26 日 至 202 3 年 10 月 30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红塔区玉兴街道右所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楼 4楼4 13 报名。
5 . 2 谈判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资料:
(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2) 资质证书 (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
(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投标则无需提供);
( 5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 2 3 年 10 月 31 日 09 时 3 0 分,递交地点: 红塔区玉兴街道右所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楼 5 楼 5 16 会议室 。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谈判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 发布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在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北苑路 28号
联系人: 许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兴街道右所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楼 4楼415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1446754587 @qq.com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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