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庙山寨旅游设施提升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安康市
白河县庙山寨旅游设施提升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 14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BHGKZB-TCH-2023-002
项目名称: 白河县庙山寨旅游设施提升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442931.01 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 白河县庙山寨旅游设施提升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
合同包预算金额: 442931.01 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42931.01 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工程监理服务 | 白河县庙山寨旅游设施提升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42931.01元 | 442931.01元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白河县庙山寨旅游设施提升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所属行业 为:“工程监理服务”, 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且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 工程监理服务 ”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 〔2019〕27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 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 〔2018〕23 号) ;
( 10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1) 《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 》 陕财办采〔2023〕3号
(12) 《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 》 陕财办采〔2023〕4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 2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3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1或2022 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即可);
( 4 ) 供应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和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必须为本单位的在职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 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 23 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 3 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 6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至少 3 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
( 7 ) 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
(8) 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 3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 3 年 11 月 03 日 ,每天上午 0 9 :00:00 至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 7 : 0 0:00 (国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 线上获取
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时间: 2023 年 11 月 17 日 14 时 00 分 00 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全国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3 年 11 月 17 日 14 时 00 分 00 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中心 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①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安康市中心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 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②采购代理公司确认: 投标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携带报名成功回执单以及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 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 育才北路4号金江花园后门)进行 报名 确认,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确认完毕后方可文件,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③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向采购代理公司 报名 确认的,视为报名失败。
④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 电子 招标 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 造成无法签到或解密 招标文件 ,按无效投标对待。
备注:请各投标人 领取招标文件 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 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 应商库。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白河县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地址: 陕西省白河县城关镇狮子山新城
联系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联系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城关镇小河口钖城江韵2幢1单元2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邢工
电 话: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