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电梯维保
吉林
-长春市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电梯维保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ZWHY-XLBSQ2023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电梯维保项目,采购人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ZWHY-XLBSQ2023001
项目名称: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电梯维保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8229万元/年
采购需求: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电梯维保(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安装、维修)及以上资质,并具有3吨以上载货电梯维保经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2.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十七条规定;
2.7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2022年(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2.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内,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性的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收费二维码”发送至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缴费后,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及“缴费成功截图”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信箱。
(1)营业执照(副本);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安装、维修)及以上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长春市网、中国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机场大路7299号
联 系 方 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联 系 方 式:李志强
采购人名称 |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市机场大路7299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深圳街3号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电梯维保 | ||
预算金额(万元) | 39.822900 | 最高限价(万元) | 39.8229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项目编号:ZWHY-XLBSQ2023001 项目名称: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电梯维保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8229万元/年 采购需求: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电梯维保(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安装、维修)及以上资质,并具有3吨以上载货电梯维保经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2.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十七条规定; 2.7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2022年(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2.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内,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3-10-30 09: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深圳街3号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信箱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300 |
公告期限 | 5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11-20 09:30 | 开标时间 | 2023-11-20 09:30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李志强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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