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
-廊坊市
霸州市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霸州市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设计已由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霸发改投资【2023】21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霸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霸州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路线全长约 231 公里,分成三批次实施,第一批改建道路 71.5公里,第二批改建道路100.3 公里,第三批改建道路 59.2公里,对水毁道路进行重建加设过水涵洞,并同步对道路两侧进行绿化、安装波形护栏等附属设施。设计服务期限:(1)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30日,提交全线汇总的施工图设计;(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1年;质量要求:合格;合同估算价:7243700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全线道路工程的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及招标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以及后续服务(包括施工现场配合、设计变更图纸)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的公路工程设计业绩
3.1.3信誉要求:1.投标人近3年(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中不曾在设计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2.投标人在过去3年(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设计的工程中不曾有被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记录;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道路或桥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的公路工程设计业绩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吿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01 09:00至2023-11-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23 10: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称“冀招标平台或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河北省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霸州市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霸州市益津中路112号 | 地址: |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18号 |
| 邮编: | 065700 | 邮编: | 301700 |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人: | 韩玉阁 |
| 电话: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