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首页-办事指南”中 “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代表现场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文件密封送至开标现场,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份。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之前未在丹东市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点击*/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网址在丹东市平台进行登记注册,之前已在丹东市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进行二次注册。
请随时关注辽宁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