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县县城生活垃圾填埋渗滤液调节池清淤补漏工程
湖南
-永州市
通道县县城生活垃圾填埋渗滤液调节池清淤补漏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1日
采购合同编号: 通财采计[2023]075
采购人(全称): 通道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事务中心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采购合同书
2、采购项目名称:通道县县城生活垃圾填埋渗滤液调节池清淤补漏工程
3、采购计划编号:通财采计[2023]075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6、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857325.00 元整
合同金额大写:捌拾伍万柒仟叁佰贰拾伍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合同价格。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3年11月2日
工期:45日历天。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16日。
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符合国家标准
四、付款方式:详见采购合同。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当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持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1月1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通道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事务中心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石谢党 | 法定代表人:刘辉 |
委托代理人:张书祥 | 委托代理人:牛同磊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地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城西街34号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制锦市铜元局后街83号2号楼1-502室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南辛庄支行 | |
帐号:0106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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