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镇明中苑等3个小区新增、更换电子显示屏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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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上海新桥经济联合总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本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 ,特邀请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
一、招标编号:XQZ-YDJ-202300 5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桥镇明中苑等3个小区新增、更换电子显示屏工程
三、 采购项目服务期限: 30 日历天。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 新桥镇明中苑等3个小区新增、更换电子显示屏工程 。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 本 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五、 项目预算:28.1526 万元
六、合格供应商资格:
1.投标截止前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参与磋商;
4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及面向各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采购(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但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提供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加货物采购项目的除外);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的下属所有公司同时参加投标的不得超过两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团、总公司等与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资质、资金、业绩经验等均不得共享(分支机构除外)。
七、本项目性质: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 11 月 6 日至 2023年 11 月 10 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 70 号 3 楼报名投标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文本费用:¥600元/份,售后不退):
1. 营业执照(含有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由上海市建委发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针对本项目(建设工程企业电子资质证书使用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期间内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失信惩戒、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截图、“中国”查询页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依法不纳入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查询系统的单位应当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三年内无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承诺函)。(可选)
4. 报名期间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通过“信息”生成的查询报告件并加盖公章(至少包括:营业执照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变更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等,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供应商请自行提供股东及出资信息证明)。(可选)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代表人在该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或劳务合同,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 .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九、提交谈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11 月 21 日 10 时 30 分
十、提交谈判(磋商)文件地点: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 70 号。
十一、谈判(磋商)时间:2023年 11 月 21 日 10 时 30 分
十二、谈判(磋商)地点: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 70 号。
十三、本次招标公告及变更事项(若有)仅在“松江门户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其他网站转载、复制、其他途径发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任何信息,本公司都不予认可。
十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 上海新桥经济联合总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站路3 60 号
邮 编:201600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 70 号 3 楼
联系人:邢老师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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