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锦绣城住宅小区项目工程总承包正常公告
甘肃
-兰州市
高科锦绣城住宅小区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科锦绣城住宅小区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EPC) (项目名称)已由 兰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兰高新管经备【 2022 】 12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 (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兰州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 取得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备案(备案证号:兰高新管经备【 2022 】 12 号)和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督平台登记(项目代码: 2203-620124-01-01-786990 )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高科锦绣城住宅小区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EPC) 。
2.1.1 建设地点: 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纬十三路以东,经六路以北,纬十四路以西,经十五路以南范围 。
2.1.2 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 117 亩,总建筑面积 29 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幼儿园、配套商业及地下车库 。
2.1.3 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 : 工程总投资约 9 7578 万元 。
2.1.4 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 790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2 年 09 月 30 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2 年 09 月 30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4 年 11 月 27 日
2.2 招标范围: 高科锦绣城住宅小区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EPC) 所有设计、采购及施工
( 1 )设计范围:含本工程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招标图纸及其他资料等内容。
( 2 )设备采购范围:采购及安装设备(具体以审查后的施工图为准);
( 3 )施工范围:本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以及满足竣工验收条件的配套设施工程;
( 4 )整个项目后期的各项检查、验收(含消防、人防验收)、调试及试运行等事宜;
( 5 )项目验收交付时需满足所有运营需求,项目建成后试运行达到业主能够立即运行(完成竣工验收,并向业主移交所有资料及售后服务合同);
( 6 )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设计资质类别及级别)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 (施工资质类别及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须具有建 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 高级 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人近五年( 2017 年 6 月至今)须 具有 EPC 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建筑工程业绩 (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任意一方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可)(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
3 .4 其他: 3.4. 1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项目规模、特点及要求合理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施工单位提供);设计人员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其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即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 1 人、设计负责人 1 人、设计各专业人员合计不少于 5 人(设计负责人和建筑专业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不少于 1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7 人、质量员不少于 6 人、安全员不少于 4 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材料员不少于 1 人、资料员不少于 1 人、机械员不少于 2 人、造价负责人不少于 2 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各单位在职人员),并提 供 2021 年 6 月至今任意连续 6 个月的 社保缴费证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4.2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在本企业注册并提供 2021 年 6 月至今任意连续 6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4.3 设计各专业人员具有本专业设计注册执业资 格或 相关专业 高级技术职称,在本企业注册并提供 2021 年 6 月至今任意连续 6 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4.4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同时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4.5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4.6 安全生产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3.4.7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即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4.8 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提 供 2018-2021 年度任意连续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 表、财务报表附注等)近三年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 告(包括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 等);成立不足 一年的,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资信证明文件。
3.4.9 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10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4.11 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 “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施工企业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3.4.12 施工企业 请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在 智慧住建 - 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3.4.13 投标人(联合体)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锁定的;
3.4.14 省外企业须办理进甘信息登记,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在开标前请参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 2020 〕 296 文办理进甘信息登记,设计企业中标后按甘建服〔 2020 〕 272 号文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3.4.15 本项目投标活动的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即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由于本项目为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 。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 联合体投标、投标登记、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缴纳由牵头人办理;
3.5.2 联合体投标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3.5.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中需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26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 18 时 00 分(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登陆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中心平台 , 免费招标文件。
备注: 1 、 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进行投标登记并电子版标书。(详见兰州高新区平台 “办事指南”中“兰州高新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操作说明”)网上标书的网站: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网址 : [] ) 平台。
2 、 网上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为(时间为 n × 24 小时, n 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 n ≧ 5 )。
3 、凡是拟参与兰州市中心兰州高新区分中心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
构、投标人需先在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平台上注册 , 注册成功后,使用 “用户名 + 密码 + 验证码 ”登录方式或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或查阅标书、投标等后续工作。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9 月 1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 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
地点为 兰州市中心兰州高新区分中心第二开标室( 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 1258 号高新区科技孵化大厦 6 楼);( 线上开标)
备注: 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 、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须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 “加密”功能对已完成的
投标文件进行加密。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 “文件上传功能”,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根据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提前登陆“开标大厅”参与网络会议。开标会议开始后,投标人按照系统提示,解密本单位投标文件,按流程完成开标事宜。
3 、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 《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 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陆系统,参与网络开标项目的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投标工具箱,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通过网络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凭身份锁登陆网络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会议,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网上开
标时间: 2022 年 9 月 1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 、关于投标人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与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它资料》并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5 、本项目中标公示中将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全部进行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和质疑。
6 、 .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雁南路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 5198 号
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有投诉,投诉对应的行政监督部门: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房产管理局,联系方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兰州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 )中心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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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兰州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雁南路 | 地 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 5198 号 |
邮 编: 730000 | 邮 编: 730000 |
联 系 人: 孙女士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话: 1361931755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账 号: / |
8. 监督部门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房产管理局
2022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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