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化验检测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江苏
-盐城市
亭湖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内业化验检测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亭湖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内业化验检测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苏省、盐城市 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 2023年 11 月 29 日 9点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 项目编号: JSZC-320902-YCWF-G2023-0005
2 、 项目名称: 亭湖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内业化验检测服务采购
3 、 最高限价: 188 万元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报价除标的物的价款外还应包含样品暂存等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税费,具体包括:检测试剂费、工具费、人工费、培训费、专家指导费、评审费、交通费、食宿费、劳务费、税费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
4 、 采购需求: 为真实准确掌握全区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现状等基础数据,需全面开展本地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调查采样区域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林地、草地中突出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经初步测算,全区完成 576 个表层样点的调查采样任务(含国家下发样点 480 个、加密样点 34 个、盐碱地样点 62 个),最终任务量(表层样点总数、容重样品数量、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数量、平行样和质控样数量)以国家、省、市最终下达的任务数为准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5 、 服务履行期限: 接受样品后 60日内完成,具体进度安排根据上级通知及采购方要求进行调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2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
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
1.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备查)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 投标人需为全国土壤普查办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内承担样品检测的单位。
3.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
地点: 江苏省( 、盐城市 ( .html)
方式:江苏省、盐城市自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 11 月 29 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 2023年 11 月 29 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 盐城市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 3室【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18号(聚贤苑人才公寓二期8号商办楼)】 。
五、公告期限
自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 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盐城市”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投标保证金要求: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及盐财购〔2020〕11号文件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有关规定,本次采购 不收取 投标保证金。
3、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持身份证原件出席本次开标会议,由采购人或委托公证处核验。
4、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使用U盘存储一份电子件,与投标文件一起装入密封袋提交)
5、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省、盐城市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6、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盐城市亭湖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东路 55号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c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绿地商务城悦湖天地 A1座
联 系 人:袁工
联 系 电 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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