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经济及创新创业孵化中心及配套工程
四川
总部经济及创新创业孵化中心及配套工程(中心东、西、南路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四川跨越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自贡市大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大发改[2022]329号、349号、351号、350号 | ||||
建设地点 | 自贡市大安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孵化中心占地约69.37亩,包含会议中心、政务服务、规划展览、企业办公、餐厅、地下车库等建筑,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约7.7万平米。 新建中心东路道路工程,起于北环路,道路总体呈南北走向,止于中心南路,道路全长529. 686m,红线宽度为15m;新建中心西路道路工程,起于北环路,道路总体呈南北走向,止于中心南路,道路全长532m,红线宽度为15m;新建中心南路道路工程,起于东环路,道路总体呈东西走向,途经中心东路、中心西路,止于规划道路,道路全长921. 729m,红线宽度为24m。同步,配建排水管网、电气照明、交通工程等附属设施。;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57000.0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招标代理施工、监理等(不含勘察、设计)内容。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46.4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3-11-09 00:00至2023-11-15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3-11-09 00:00至2023-11-15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比选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①提供人员资料: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具有国家级工程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准入类)和高级及以上职称;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具有招投标从业人员印章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评标专家3人:提供四川省人民政府评标专家资格证书;以上人员提供比选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12个月社保证明(养老保险证明)。②提供参与四川省级及以上住建领域行业课题研究、规范性文件修订等活动证明材料。③提供比选报名时间《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分截图。④提供类似业绩。2、应根据上述所列人员要求、社会活动、信用要求、业绩要求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证明材料(比选材料以公司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以便比选人选择参考,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①项材料为比选人必须符合项,比选人将从通过①项评审要求的比选申请人中,结合②③④项资料择优选择一名招标代理机构。严禁使用假资料,一经发现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招标代理费最终结算价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 | ||||||
联系人 | 邱先生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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