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紫金奖建筑及环境设计大赛系列服务采购公告
江苏
-南京市
2023 年度“紫金奖?建筑及环境设计大赛”系列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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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3 年度“紫金奖?建筑及环境设计大赛”系列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 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D20231020020
1.2项目名称:2023年度“紫金奖?建筑及环境设计大赛”系列服务
1.3预算金额:300万元(人民币),供应商磋商报价超出预算的按无效标处理。
1.4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 (采购需求) | 预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2023 年度“紫金奖?建筑及环境设计大赛”系列服务 | 1 项 |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300 |
1.5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至2024年12月,根据项目需要具体按照采购人实际安排。
1.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年11 月 13 日至 2023 年11月 20 日,每日上午 9 :00-11: 30 ,下午 14 :00-17: 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 请潜在供应 商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南京市建 邺 区泰山路151 号新丽华中心大厦 11 层(财务室)获取磋商 文件:
(1 )介绍信(原件 1 份);
(2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 份,原件备查);
(3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 份)。
售价: 1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收取现金。
四、响应文件 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23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 邺 区泰山路151 号新丽华中心大厦 11 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 年 11 月23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 邺 区泰山路 151 号新丽华中心大厦11 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供应商应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否则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 88 号江苏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
8.2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南京市建 邺 区泰山路 151 号新丽华中心大厦 11 层
联系方式:齐工,
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工
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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