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公园城市建设指南》上升国家标准招标公告
湖北
-咸宁市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公园城市建设指南》上升国家标准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7 20:42 | 发布单位: | 项目开标时间:2023-12-11 | 项目监管地:咸宁市本级 |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公园城市建设指南》上升国家标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11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SZZX-202311ZC-110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200-2023-01922
3、项目名称: 《公园城市建设指南》上升国家标准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224.89 (万元)
6、最高限价: 224.89 (万元)
7、采购需求:
《公园城市建设指南》上升国家标准编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1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人任意一方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如因政策性原因未续期的资质证书视为符合条件)。
6.2投标人各方均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家),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本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2、3、4、6.2项规定,联合体成员应符合本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6.1项规定。②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联合体中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④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⑤招标文件无特殊要求双方盖章的地方,可以由联合体的牵头人签字盖章即可。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3年11月20日 至 2023年11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主体登陆-供应商(用户类型勾选“供应商(政府采购)”一项)-网员注册,并办理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 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完成注册登记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包免费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售价: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25日00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1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包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 请查阅咸宁市中心网站首页—中心—咸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3、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湖 北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网 址 、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 址: 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2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咸宁市国际大厦 A 座 19 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工
电 话: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