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精神卫生中心食堂及配餐服务招标公告
上海
一、招标条件
食堂及配餐服务项目的招标人为(以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 0613-236033065779 。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1 .本次采购内容:食堂及配餐服务
2 .项目概述:( 1 )中标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在采购人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在规定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负责食堂有关的采购、财务、生产、人员招聘及使用等环节,自负盈亏。( 2 )配餐员不少于 13 人。采购人每月支付配餐员劳务费用。中标方员工工资福利、保险、工伤、健康体检等一切费用由中标方负责,中标方所有工作人员发生意外事故,其责任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3 .服务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志丹路 211 号。
4 .服务期限: 2024 年 1 月 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采购项目在相同采购任务的条件下,实行一次采购二年有效。服务期内,招标人按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若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1.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1 月 17 日到 2023 年 11 月 22 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 9:00 — 12:00 , 13:00 — 17:00
1.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 285 号恒达大厦 16 楼 1606 室
1.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2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现场购买或汇款购买,如汇款购买,在汇款附言中注明:“ 236033065779 标书款” , 请购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内”将汇款凭证、开票信息、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 。
收款人账户信息如下:
开 户 名: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 310046341
行 号: 105290036005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2 月 8 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 285 号恒达大厦 22 楼开标大厅。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 .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上发布。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详细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志丹路 211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 285 号恒达大厦 16 楼
联 系 人:、孙瑞强
联系电话: 、 32557738
电子信箱:
202311785462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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