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书香校园智慧图书馆建设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浙江
-金华市
项目概况
金华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书香校园智慧图书馆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浙江政府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7日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WQ2023458-ZFCG115
项目名称: 金华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书香校园智慧图书馆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550000
最高限价(元): 5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金华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书香校园智慧图书馆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5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第二章谈判项目详细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合同任务履约结束为止。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所有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微企业,提供承诺函或相关依据。本项目所属行业详见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别对应“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至 2023年11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谈判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只有在“”完成获取谈判文件申请并了谈判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谈判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谈判文件申请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前应先完成“”的账号注册(注册咨询电话:95763;注册流程见。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谈判文件。未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谈判文件的,不得对谈判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响应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响应前应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响应)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为在线电子招、投标项目,不再提供纸质版谈判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17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登入“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至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3年11月17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登入“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在线解密开标方式,供应商自行关注政采云平台)。 [本项目采用在线递交响应文件方式,为保证谈判过程、谈判事项的详尽、细致、到位,建议供应商代表前往金华市中心(双龙南街85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等候现场谈判。若不能参加现场谈判的,将以政采云在线询标方式进行谈判事项的确认。]
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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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 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专区。
4.其他事项: 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谈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金华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地 址: 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北山路17号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金华市玉泉东路288号3楼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方晓琳
质疑联系方式: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 系 人: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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