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涧路公交站台采购项目澄清答疑
安徽
-滁州市
西涧路公交站台采购项目 澄清答疑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czsjqt202311-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西涧路公交站台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问题: 招标文件:四、比较与评审条目 4:项目组人员:2. 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投标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建造师证书的,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 (B 类)证书,得2分;拟派项目经理有公交候车亭项目工作业绩的得3分;本想最高得5分。注: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证书材料原件扫描件,证书需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否则不得分。②拟派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网络公示截图及查询网址等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不得分。3.项目配备技术人员中拥有专职安全员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2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在线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上述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予以调整。
事实依据:
此项目为设备采购项目,安装施工部分占比非常低,不应将工程资质内的 “项目人员资质等”作为加分项,此项不符合。
必要的法律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着歧视待遇: (二)设定的资格、技 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规定,我司认为此项不应放置。
回复:本项目为公交站台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内容包含部分施工,如土方开挖、基础施工等,且站台施工涉及公共安全问题,须具备有资质有经验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人员负责;本项设置与招标需求密切相关,且满足本项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众多,可以保障项目的充分竞争性,请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更正日期: 2023年11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澄清答疑公告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滁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 滁州市花园东路 76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滁州市世贸大厦 A座18楼181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五、(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