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海变电站修复epc总承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
-绍兴市
项目概况
| 业务类型: | 咨询,工程总承包,市政设计,施工,电力,监理 | 归属地: | 江苏 连云港市 |
| 招标人: | 江苏连云港市领海新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公告类别: | 竞谈 |
| 预算: | 2550.00万元 | 招标截止日期: | 2023-12-01 |
| 建设规模: | |||
| 招标范围: | |||
资质要求
| 企业资质: | 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二级及以上 具有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或者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 |
| 人员资质: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或者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项目经理须为牵头单位的注册电气工程师;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的情况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单位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 |
| 业绩资格: |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供应商单位须承担过220千伏及以上线路或变电站的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 |
| 企业信用等级: | 3.5.2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1、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磋商保证金,并承诺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纳入徐圩新区“黑名单”管理。 |
公告正文
领海变电站修复EPC总承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领海变电站修复EPC总承包竞争性磋商公告受采购人江苏连云港市领海新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领海变电站修复EPC总承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1.1项目名称:领海变电站修复EPC总承包1.2项目编号:/2.项目概况2.1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2.2采购范围:220kV变电站室内土建改造、室外土建改造、设备修复改造及消防等,其中包含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具体内容以初步设计及已提供清单为准;2.3工期要求:90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2.4磋商控制价:2550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控制价为170万元;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控制价2277万元;暂列金103万元。)工程设计费,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上述分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该分项对应的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标。2.5质量要求:验收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具体为:(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电力行业及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工程所有物资采购必须经监理及业主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3.资格条件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2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3.3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或者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的情况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单位的注册电气工程师;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的情况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单位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如有),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为供应商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有效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供应商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3.2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3.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要求: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供应商单位须承担过220千伏及以上线路或变电站的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或施工业绩。注:(1)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供应商承担的项目,不作为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缺一不可。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原始签约合同内容为准。(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供应商名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建设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3.5供应商信誉要求:3.5.1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3.5.2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注:,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项的规定。4.磋商文件的获取4.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8日;4.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徐圩新区服务平台”(网址“***.*****.***/”)获取,获取磋商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4.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4.4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初次在“徐圩新区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3个工作日),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特别提醒:因PDF形式上传的文件会出现后上传文件覆盖已上传文件的风险,建议各供应商单位以压缩包形式上传响应文件,且控制压缩文件大小。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1日上午09时30分;5.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磋商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如下:6.1企业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6.2企业资质证书;(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6.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6.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注册证书6.5总承包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时须提供);6.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6.7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6.8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6.9供应商承诺书(包括联合体成员);注:(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上述资格审查全部资料须上传至响应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不再接受和查看书面原件及纸质响应文件。(2)所有供应商务必将体现证件资料有效期、企业、人员证书基本信息及变更、以及其他材料等所有相关内容清晰,如果因响应文件中材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3)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过程中递交的文件资料。7.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7.1评审入围条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采购各分项控制价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7.2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磋商评审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8.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5万元,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由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取消其磋商资格。注:1、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磋商保证金,并承诺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纳入徐圩新区“黑名单”管理。2、如发现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9.本次竞争性磋商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江苏连云港市领海新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徐圩新区地址: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19室联系人:李工联系人: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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