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招标文件更改通知
广西
-防城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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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东兴市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
项目编号: GS(ZB2)202 3166 G
二、首次招标公告时间: 202 3 年 1 1 月 1 5 日
三、信息发布网站( 发布媒介 ):
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ztb.gxi.gov.cn、 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广西招标网( )上发布 。
四、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以下更改:
序号 | 章节 | 澄清内容条款号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1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4.1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 贰拾 万元整(¥ 200000.00元 )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全称: 开 户:招商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账 号:7719 0142 3310 201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帐为准。 【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查验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 贰拾 万元整(¥ 200000.00元 ) 投标 保证金的交纳方式: 投 标人应于 投 标截止时间前将 投标 保证金从 投 标人帐户 支票、汇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 投 标人转账时,须在银行转账底单上备注项目标识如“【项目编号: GS(ZB2)202 3166 G 】 投标 保证金” 字样 ,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相关要求: 1、 投标 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 招标 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 投 标人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 投标 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 采用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投标人应将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担保 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件作为 投标 保证金提交凭证 ,放置于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保函原件由 投 标人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递交到 招标 人或者 招标 代理机构。 3、投标保证金指定帐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账 号: 7719 0142 3310 201; 备注: 1、 投标 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交纳方式交纳的,或者未足额交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 投标 保证金。 2、 投 标人采用现钞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转出的 投标 保证金,视为无效 投标 保证金。 3、保函有效期低于投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 投标 保证金。 4、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 投标 保证金 。 |
2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 2.2.3(1) 项目管理机构 | (1) 拟投入的项 目经理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得 2 分 ,满分2分 | (1) 拟投入的项 目经理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或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的 , 得 2 分 ,满分2分 |
3 | 全文 | 全文 | 本项目“须提供人员缴纳 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的时间要求 ” 统一修改为:2023年9月 | |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条款的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除上述更改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五、联系方式:
1. 招标人名称: 广西农垦火光农场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西防城港市东兴市马路镇
项目 联系人: 罗工 电话:
项目建设负责人:凌健宾 电话
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宁 市 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6楼、7楼
项目 联系人: 电话:0771-28 48900
招标人: 广西农垦火光农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 23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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