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公共租赁住房经营权转让项目
云南
-玉溪市
业主单位
玉溪市红塔区公共租赁住房经营权转让项目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玉溪市红塔区公共租赁住房经营权转让项目 2eb71fd8-19a3-49ce-9381-16cf854627db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2eb71fd8-19a3-49ce-9381-16cf854627db | ||
| 建设规模: | 玉溪市红塔区中心城区澧江路2005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196套及配套商铺10套(一小区)、彩虹路2008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240套(二小区)、金钟山2009-2012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684套(三小区)、龙马华庭22套2010年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大营街景兴苑26套2011年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玉溪市中心城区火车站片区2013-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740套(万和家园.福苑)、玉溪研和工业园区2011-2012年公租房项目840套及其配套商铺设施31套共计13.29万平方米,其中公租房2748套,面积12.66万平方米;商铺41间,面积0.628万平方米。 2eb71fd8-19a3-49ce-9381-16cf854627db | ||
| 行业分类: | 综合交易 | 工程类型: | 其他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红塔区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11-22 17:51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玉溪市红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备注: | 无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玉溪市红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经办人: | 金子涵 |
| 办公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经办人: | 金子涵 | |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ZH530400202300161001001 |
| 标段名称: | 玉溪市红塔区公共租赁住房经营权转让项目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11-30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12-13 09:00 |
| 开标地点: | 红塔区1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0652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出让公共租赁住房资产30年的经营权(含租赁收益权)。中标人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资产30年的经营权(含租赁收益权)后,不得改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根本属性,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定落实公租房保障对象、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对公共租赁住房产生的租金收益享有自主支配权,无需重复上缴财政。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红塔区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投标人自行踏勘。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 2、财务要求:提供最近三年(2020年-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当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由投标人自行声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无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12-13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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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信息网”。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 5、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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