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韶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力提升服务
湖南
-湘潭市
湘潭市韶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三年)地力提升服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4日
采购人(全称):韶山市农业农村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 项目信息
( 1 )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韶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 0 二三年)地力提升服务
( 2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 2023 】 045 号
( 3 )项目内容:种植绿肥、施用有机肥。
( 4 )是否分包:否。
2. 合同金额
( 1 )合同金额小写:¥ 1458000.00 元
大写:壹佰肆拾伍万捌仟元整
( 2 )。
( 3 )合同定价方式: t 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 4 )付款方式:
产品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抽检合格后,凭政府采购合同、发票、发货单、抽样产品检验报告等资料,甲方支付乙方 70% 款项;待完成中标产品撒施任务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
3. 合同履行
( 1 )工期: 120 天
( 2 )地点: 韶山市银田镇、清溪镇、韶山乡 3 个乡镇
( 3 )方式:乙方对银田镇、清溪镇、韶山乡 3 个乡镇提供种植绿肥,施用有机肥的物资供应及实施。
( 4 )履约担保: / 。
( 5 )质量保证金: / 。
4. 合同验收
( 1 )验收主体: / 。
( 2 )验收方式: / 。
( 3 )验收标准: / 。
5.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 )本合同协议书
( 3 )成交通知书
( 4 )响应文件
( 5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6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8 )其他合同文件。
6.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起 生效。
7.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采购人执 肆 份,供应商执 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3 年 10 月 10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韶山市农业农村局
甲方: 韶山市农业农村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开 户 银 行: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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