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社区建设指南》、《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乡村建设指南》编制中标结果公告
湖北
-咸宁市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社区(街区)建设指南》、《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乡村建设指南》编制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4 10:59 | 发布单位:需解锁 | 项目监管地:咸宁市本级 | 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HBBH-2023-60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200-2023-01927
三、项目名称
《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社区(街区)建设指南》、《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乡村建设指南》编制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咸宁市双鹤路28号
中标(成交)金额: 86.5 (万元)
服务类 |
名称:《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社区(街区)建设指南》、《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乡村建设指南》编制 服务范围:完成《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社区(街区)建设指南》、《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乡村建设指南》编制工作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小组成员
黎正豪,徐文才,陈淑芳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 2023-11-22
2、评审地点: 需解锁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方法,经与采购人约定,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15500元计取。
2、收费金额: 1.55 (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联合体成员: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湖北WTO/TBT通报咨询中心)
2、质疑: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时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要求,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 址: 咸宁市咸宁大道23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需解锁
地 址: 咸宁市咸安区浮山银桂路大畈八组还建点301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工
电 话: 需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