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
-忻州市
项目概况 定襄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12-18 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定襄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2.项目编号:1409212023CGK00050
3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5 .预算金额(元): 7224500元
6 .最高限价(元):
包 1: 674400
包 2: 622200
包 3: 628500
包 4: 748400
包 5:745700
包 6:749200
包 7:712800
包 8:2343300
8.采购需求: 本次 采购 项目共 8 包 , 参与 采购 的 供应商必须针对所有的服务进行报价,否则响应无效。
包号 | 标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内容 |
包 1 | 定襄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外业项目 1 | 项 | 1 | 负责 晋昌镇、神山乡、南王乡、街道的 样点现场确认、样点信息调查与填报、样品采集、样品包装、运输及交接登记 等 ,具体服务内容及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要求 。 |
包 2 | 定襄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外业项目 2 | 项 | 1 | 负责 受禄乡、季庄镇两 个乡镇样点现场确认、样点信息调查与填报、样品采集、样品包装、运输及交接登记 等 ,具体服务内容及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要求 。 |
包 3 | 定襄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外业项目 3 | 项 | 1 | 负责 河边镇、宏道镇、蒋村镇三 个乡镇样点现场确认、样点信息调查与填报、样品采集、样品包装、运输及交接登记 等 ,具体服务内容及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要求 。 |
包 4 | 定襄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内业项目 1 | 项 | 1 | 负责 河边镇、宏道镇两 个乡镇,样品流转、检测化验 等 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及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包 5 | 定襄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内 业项目 2 | 项 | 1 | 负责 蒋村镇、受禄乡两 个乡镇,样品流转、检测化验 等 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及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包 6 | 定襄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内 业项目 3 | 项 | 1 | 负责 季庄镇、晋昌镇两 个乡镇,样品流转、检测化验 等 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及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包 7 | 定襄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内 业项目 4 | 项 | 1 | 负责 神山乡、南王乡、街道的 样品流转、检测化验 等 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及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包 8 | 定襄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成果编制和数据库及成果管理应用平台 等 | 项 | 1 | 负责定襄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全部数据库、样品库建设,质量控制、专家技术指导、宣传培训、数据汇交及成果形成等工作 |
9.服务 期限:
包 1: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4年3月31日 。
包 2 :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4年3月31日 。
包 3 :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4年3月31日。
包 4 :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 。
包 5: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包 6 :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 。
包 7: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包 8 :合同签订之日起到 202 5 年 6 月,服务时间到期后,若根据工作要求还有后续工作安排或项目实施需要延期的,应根据采购人安排开展相关工作。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包( 1、2、3、8): 投标人须具 备 测绘乙级 或以上 资质或从事土壤、土地质量调查及相关专业的工作经验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农学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包( 4、5、6、7): 投标人须具 备 有 国家或省 (区、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CNAS资质认定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 11 月 27 日至 2023年 12 月 1 日(北京时间),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方式: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12-18 9 : 3 0:00 (北京时间)
地点: 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 在 投标 文件 截止时间 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 投标 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评审开启
开启时间: 2023- 12-18 9 : 3 0:00 (北京时间)
地点: 山西省(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参加本项目 采购 的供应商须在山西(政采云平台)办理供应商入驻。
2.潜在供应商对 采购 公告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线上提出,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3.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 定襄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学府苑 4号楼2单元1002
联系人:卢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卢彤
电话: 15635 039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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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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