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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文化艺术中心科技馆-装修及布展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

-

宿迁市

发布时间:2023-11-28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泗洪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泗洪县文化艺术中心科技馆 - 装修及布展工程 招标公告 /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 E3213010313108064001001

泗洪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的 泗洪县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工程项目 已经 洪发改审发 [2013]263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泗洪县文化艺术中心科技馆 - 装修及布展工程 进行 公开招标 ,选定中标人。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洪县文化艺术中心

1.2 工程规模:

装修及布展面积约 1200 平方米,声像设备及集成系统安装调试,消防、暖通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工程投资约 898.7 万元。

1.3 工 期: 15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2024.1.1-2024.5.29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施工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 10% 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施工期间完成工程量的 50% 时付至合同价款的 40% ,完成工程量的 80% 时付至合同价款的 65%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 ,工程结算价经审核后付至审定结算价的 97% ,余款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装修及布展、智能化等工程施工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 合理低价法;

( 1 )投标报价( 81 分)

采用 ABC 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 =(A × 50%+B × 30%+C × 20%) × K,A= 招标控制价× (100% —下浮率△ );B= 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 C 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 , 在初步评审结束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 抽取方式 : 若评标价在 A 值的 95%( 及以上 ) 范围内 , 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 B 值抽取范围 ; 若在 A 值的 95%-92% ( 含 ) 、 92%-89% ( 含 ) 范围内 , 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 , 与在 A 值的 89% 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 B 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 B 值 , 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 ( 除 C 值外 ) 中随机抽取 B 值 ;C= 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 规定范围内 : 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 70% 与招标控制价× 30% 之和下浮 25% 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 下浮系数 K 、下浮率△ , 在开标时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 、 95.5% 、 96% 、 96.5% 、 97% 、 97.5% 、 98% ;下浮率△的取值范围为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 ( 含税金 ) 后参与计算和抽取 , 本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448295.2 元,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 ( 含税金 ) 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在另行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 1% 扣 0.6 分,每低 1% 扣 0.5 分 ; 偏离不足 1% 的 , 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 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

( 2 )技术标( 15 分)

( 3 ) 投标人业绩( 2 分)

( 4 )信用考核( 2 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3 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证);

4.3.1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400 万元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注:( 1 )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不包括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为准,四方公章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 2 )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建设单位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竣工验收时间(出现多个竣工验收时间的,以最后一次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量化指标(同一指标出现不一致的,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工程内容等。

( 3 )如业绩证明材料中出现建设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工程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原建设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等相关证明材料。

( 4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不予认可。

4.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

4.4.1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4.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4.3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4.4.4 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5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5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6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8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 2023 年 6 月(含)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 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 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中心或泗洪县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 09:00 至 2023 年 12 月 04 日 17:30 登录宿迁市电子服务平台(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 CA 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服务平台办事指南 - 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 年 12 月 19 日 09:30 ;

6.2 开标地点: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电子服务平台(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 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异议投诉

7.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 。

7.2.2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组建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报名(特别提醒:牵头人报名时请将联合体成员单位录入报名系统中,建议报名前详细咨询软件公司后操作报名,咨询电话: ,因报名操作程序失败而导致后期无法报名或因没录入成员单位而导致无法通过诚信库获取成员单位资格审材料和投标材料的,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联合体报名操作属于不可逆操作,请谨慎操作)。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泗洪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

址: 泗洪县政务服务中心

址: 泗洪县淮河东路 16

联系人: 、张克莹

联系人: 周杰

话:

话: /

真: /

真: /

编: 223900

编: 223900

E-mail /

E-mail

2023 年 11 月 22 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项目投标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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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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