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至天龟线生态旅游路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福建
-莆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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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检察院至天龟线生态旅游路公路工程(一期)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检察院至天龟线生态旅游路公路工程(一期)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 已由 莆田市城厢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莆城发改〔 2023 〕 202 号 批 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莆田市城厢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财政拨款 , 招 标 人 为 莆田市城厢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监理进行 公 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城市支路,全长 1.32 公里,设计时速 20km/h,主线双向两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内容为道路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等 。
2.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监理范围和内容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招标人提供的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竣工验收阶段、缺陷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本项目工程审后预算价为 18491600 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发改价格【 2007 】 670 号文件及发改价格【 2011 】 534 号文件,暂按工程审后预算价计算监理服务费结果下浮 50% (本工程监理服务费计算相关调整系数为:高程调整系数 1.0 、专业调整系数 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0.85 ) 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 × ( 1-50% )(备注:各投标人投标时监理服务费统一暂按 214539 元填写。投标人若不按此金额填报,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财政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收费基价。本工程监理服务费计算相关调整系数为:高程调整系数 1.0 、专业调整系数 1.0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0.85 元 。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 设计阶段 (若有) 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 (若有) 监理服务费 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 元 。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施工前 15 天 + 施工工期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中标人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备注:本项目的施工工期为 240 日历天,各投标人投标时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统一暂按 240 日历天填写。投标人若不按此工期填报,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丙 级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 要求 拟推荐中标候选 人注册人员应满足 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 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 “ 评价系统 ” )查询。
3.6 投标人 “ 工程业绩 ” 要求: / 个; “ 工程业绩 ” 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 工程业绩 ” 要求: / 个; “ 工程业绩 ” 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 与 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12 08:00:00 至 2023-12-25 08:30:00 通过 莆田市电子平台 :8808/)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恒瑞通(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莆田最新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3 年 12 月 25 日 08:30:00 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仟元整( ¥ 4000 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条款规定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莆田市中心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城厢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九龙商务楼C栋22层 ,邮编: 351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徐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 ,邮编: 351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小杨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莆田市中心
网址: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或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赛博思大厦八层
联系电话:
中心名称: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 荔城中大道与东园西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
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如下,如果该保证金账号信息与招标文件中保证金账号信息有差异,请停止缴纳,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户名:莆田市城厢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子账号:9040210010010000013]
[户名:莆田市城厢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支行;子账号:00493385360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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