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大沙溪皇经庙至盘龙立交桥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重庆
-南岸区
重庆市南岸区大沙溪皇经庙至盘龙立交桥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南岸区大沙溪皇经庙至盘龙立交桥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 已由 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 以 南岸发改〔 2022〕2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南岸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区级配套 (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南岸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南岸区大沙溪皇经庙至盘龙立交桥右侧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违章、无证、污染等建筑拆除区域及建筑垃圾区域生态修复面积约 270053㎡;锋华驾校区域生态修复约32307㎡ 。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38075157.86元
2.4 招标范围: 包含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纸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澄清通知)等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为准 。
2.5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12-23 09: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3-12-26 17:3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1-11 11: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监督网》 和重庆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重庆市南岸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广福大道南岸行政中心B区3号楼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两江新区栖霞路18号融创金茂时代16幢12楼 12-3 |
| 联系人: | 廖老师 | 联系人: | 余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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